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2022-09-01 1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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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及时跟进落实,第一时间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级各部门职责,上下联动,全面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在全面摸清资金账户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的基础上,协同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将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下发至各级预算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梳理分析本单位账户资金结构、来源、余额、性质、使用、所属年度等情况,提出沉淀资金上缴或继续留用、账户撤并等初步意见。经积极推进,截至8月31日,全市1921家涉及起底单位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自查工作,涉及实有资金账户3909个,预计可上缴7.5亿元,目前已收回0.5亿元,拟撤账户117个。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深度聚焦五个资金领域起底范围,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各阶段时限要求,精细工作部署、压实各方责任,组织财政、审计和人行等部门形成共管合力,及时启动第二阶段重点核查工作,对各级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坚决收回长期沉淀资金,将“零钱”变成“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化解政府债务和保障民生支出,努力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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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22-09-01 1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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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全面完成   自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及时跟进落实,第一时间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级各部门职责,上下联动,全面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在全面摸清资金账户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的基础上,协同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将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下发至各级预算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梳理分析本单位账户资金结构、来源、余额、性质、使用、所属年度等情况,提出沉淀资金上缴或继续留用、账户撤并等初步意见。经积极推进,截至8月31日,全市1921家涉及起底单位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自查工作,涉及实有资金账户3909个,预计可上缴7.5亿元,目前已收回0.5亿元,拟撤账户117个。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深度聚焦五个资金领域起底范围,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各阶段时限要求,精细工作部署、压实各方责任,组织财政、审计和人行等部门形成共管合力,及时启动第二阶段重点核查工作,对各级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坚决收回长期沉淀资金,将“零钱”变成“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化解政府债务和保障民生支出,努力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自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及时跟进落实,第一时间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级各部门职责,上下联动,全面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在全面摸清资金账户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的基础上,协同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将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下发至各级预算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梳理分析本单位账户资金结构、来源、余额、性质、使用、所属年度等情况,提出沉淀资金上缴或继续留用、账户撤并等初步意见。经积极推进,截至8月31日,全市1921家涉及起底单位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自查工作,涉及实有资金账户3909个,预计可上缴7.5亿元,目前已收回0.5亿元,拟撤账户117个。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深度聚焦五个资金领域起底范围,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各阶段时限要求,精细工作部署、压实各方责任,组织财政、审计和人行等部门形成共管合力,及时启动第二阶段重点核查工作,对各级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坚决收回长期沉淀资金,将“零钱”变成“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化解政府债务和保障民生支出,努力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