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2022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经费

发布日期:2023-07-31 10:06:00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2022年度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对各旗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2022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81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以及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领导班子获得“优秀”等次。
  按照《鄂尔多斯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办法(试行)》(鄂考发〔2021〕2号),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处级领导班子下达奖励经费。其中,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各奖励50万元,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各奖励1000万元。
  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经费的下达,有助于进一步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确保各旗区(园区)、各部门(单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我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为具体抓手,奋力谱写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信息来源:行政科 打印本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动态

市财政局下达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2022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经费

发布时间:2023-07-31 10:06:00

来源: 行政科 
朗读

市财政局下达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2022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经费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2022年度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对各旗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2022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81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以及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领导班子获得“优秀”等次。   按照《鄂尔多斯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办法(试行)》(鄂考发〔2021〕2号),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处级领导班子下达奖励经费。其中,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各奖励50万元,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各奖励1000万元。   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经费的下达,有助于进一步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确保各旗区(园区)、各部门(单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我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为具体抓手,奋力谱写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2022年度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对各旗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2022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81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以及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领导班子获得“优秀”等次。
  按照《鄂尔多斯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办法(试行)》(鄂考发〔2021〕2号),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处级领导班子下达奖励经费。其中,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各奖励50万元,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各奖励1000万元。
  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经费的下达,有助于进一步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确保各旗区(园区)、各部门(单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我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为具体抓手,奋力谱写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