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圆满完成2024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5-03-20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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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普惠金融政策,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全面开展2024年度全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并于近日顺利完成材料审核与报送。
  本次申报工作以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内财金规〔2024〕14号)为指导,明确支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
  奖补资金申报过程中,市财政局会同市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双审双核”,确保了农村金融机构申报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通过精准落实奖补政策,2024年度全市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全年共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85亿元,较2023年同比增长9.8倍,政策激励效果显著。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化政策宣传,持续优化申报流程,扩大政策惠及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深耕“三农”领域,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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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圆满完成2024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20 10:42:00

来源: 金融外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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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圆满完成2024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普惠金融政策,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全面开展2024年度全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并于近日顺利完成材料审核与报送。   本次申报工作以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内财金规〔2024〕14号)为指导,明确支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   奖补资金申报过程中,市财政局会同市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双审双核”,确保了农村金融机构申报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通过精准落实奖补政策,2024年度全市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全年共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85亿元,较2023年同比增长9.8倍,政策激励效果显著。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化政策宣传,持续优化申报流程,扩大政策惠及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深耕“三农”领域,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为贯彻落实国家普惠金融政策,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全面开展2024年度全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并于近日顺利完成材料审核与报送。
  本次申报工作以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内财金规〔2024〕14号)为指导,明确支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
  奖补资金申报过程中,市财政局会同市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双审双核”,确保了农村金融机构申报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通过精准落实奖补政策,2024年度全市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全年共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85亿元,较2023年同比增长9.8倍,政策激励效果显著。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化政策宣传,持续优化申报流程,扩大政策惠及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深耕“三农”领域,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