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严明:百年大党的独特优势

发布日期:2022-01-10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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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贯穿党的百年历史,是我们党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的重要保证,是百年大党的独特优势。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全党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更加注重和加强纪律建设,筑牢不断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努力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铁的纪律熔铸于百年大党的血脉之中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铁的纪律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只有15条,但大多数都涉及党的纪律,奠定了纪律立党的基石。党的五大首次提出“政治纪律”的概念,指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就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并决定选举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开启了设立党内监督机构的先河。全面抗战爆发后,毛泽东同志强调:“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延安整风时期,他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由于高度重视党的纪律,使党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为创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提供了有力保证。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随即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加强党的组织性与纪律性,保证党的决议的正确实施。这一时期,我们党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同分裂党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并开展了整风整党运动、“三反”运动等,树立了党的廉洁形象。面对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毛泽东同志指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党的八大作出了开展整风运动的部署,八大党章特别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反对分散主义倾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突出纪律建设的重点,有效惩治了贪污腐败,为创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纪律建设进入了新阶段。1979年3月,邓小平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一重要政治纪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党员、干部严肃党风党纪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新时期纪律建设具有奠基性意义。邓小平多次谈及纪律问题,并把它称之为“我们的真正优势”。他强调:“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这一时期,我们党通过制定完善纪律规章、改革党的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党内思想政治教育等,有效遏制了各类违纪违法现象。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不断深化,为创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发挥了有力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的“笼子”不断扎紧扎牢;充分发挥纪律教育的关键作用,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决惩治党内各种违纪行为,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改善了监督效果,形成了监督合力,找到了一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全面加强,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百年来,铁的纪律始终闪耀在党的旗帜上,已经深深熔铸于百年大党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风雨依然风华正茂的重要密码。

  纪律建设伟大实践淬炼的宝贵经验

  坚持党对纪律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和体现在各方面各环节。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纪律建设才会有正确的方向和目标。一百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纪律建设的全过程,贯彻到纪律制定、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监督各方面,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加强自我监督,使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严明,党就有了团结统一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一百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这与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密不可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等环节发力,在全党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坚持为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服务。毛泽东同志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加强纪律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王道”与“霸道”的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和中心工作的圆满完成。一百年来,纪律建设始终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抓住工作重点,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有效发挥了“围绕、融入、促进”的作用,为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纪律平等地适用于每个党员。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是我们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障。一百年来,我们党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严肃处理了一批违反党纪国法的领导干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执行纪律必须一视同仁。党内如果存在游离于纪律之外的特权人物,势必会让纪律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只有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加强纪律性 革命无不胜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自觉从党加强纪律建设的百年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筑牢思想之“堤”。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表明,党员、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开始。加强纪律建设,要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要强化理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凝聚思想共识。要强化党性教育,自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和信心。要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时刻把党章的要求刻印在心中,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发挥正面典型的正向激励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以先进为镜找差距,以反面为鉴鸣警钟,使教育功能发挥到最大化。

  细耕责任之“田”。加强纪律建设,要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肩负起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日常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第一种形态上做足功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强化纪律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自觉同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高举惩戒之“剑”。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切实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挥纪律的刚性约束作用。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突出执纪重点,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员、干部要敬畏纪律这把“戒尺”,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自觉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扎好制度之“笼”。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当前,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坚持守正创新,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更有活力。要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进一步健全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切实把党的领导这一最大政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优势;要紧跟管党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和完善管党治党制度规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分别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商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信息来源:天津日报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