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9 15:59:00
来源: 经济贸易科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积极保障消费促进领域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政策要求,在政府主导,财政投入,商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积极保障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推动鄂尔多斯市消费促进领域工作落地实施。全年消费促进领域共计拨付资金12688万元,一是用于新能源、农牧民购车消费补贴;二是支持企业纳入统计和“个转企”补贴政策,对“个转企”、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个体户及产业活动单位、新开业、限额以下成长为限额以上且纳入贸易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用于百货、家电等消费补贴。1-11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亿元,总量位列全区第3,同比增长9.8%,增速列全区第2。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33942辆车的消费者申报了汽车消费补贴,带动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95.7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189%)。 下一步,我局持续做好该领域资金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持续促进消费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