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按照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2024年5月,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履行新职责、践行新使命。主要负责拟定全市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鄂尔多斯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做好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产业、社会政策的协调落实,统筹全市金融发展与安全,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公有制金融企业党建工作。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政领财、政令财行”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闯新路、进前列”目标,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助推办好“两件大事”,着力算好“经济账”、管好“钱袋子”,创新财政金融发展理念,优化财政审批流程,强化金融数字赋能,打造“暖城”财政品牌,全面推动财政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贡献“暖城”财政金融力量。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条法税政科、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科、行政科、政法科、教育体育科、科技文化科、经济建设科、经济贸易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牧科、社会保障科、金融外经科、资产管理科、工业能源科、会计科、财会监督科、绩效管理科、政府采购科、金融党建科、金融协调科、金融风险防控科、资本市场科、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办公电话:0477-8581609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力平
邮编:017010
门户网站地址:www.ordos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