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鄂尔多斯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16 08:34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市文化和旅游局:

    马嘎尔迪、敖日格乐、孟克宝鲁德代表在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性保护的提案》收悉,按照通知要求,由我局协助你局办理此提案。经研究,现提出涉及财政工作的答复意见如下。     

    一、2020年以来,市本级预算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2362万元,争取到上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131万元,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提供了强有力资金保障。特别是,2020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展陈升级改造成费”860万元。

    二、建议尽快以正式文件出台2022年年底市文旅局征求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三、建议市文旅局提前谋划、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储备、项目编报质量把关等项目初审工作,为全市重点非遗保护项目在获得上级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和市本级非遗保护利用相关专项资金扶持方面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

    四、建议充分发挥财政性支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

五、建议市文旅局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方法融入到项目事前评估、申报、实施全过程。强化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做到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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