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第0218号提案答复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11:28 来源:办公室 【字体:        
鄂财资市字〔2025〕140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张彦彪等委员在市政协第五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产业基金使用效能的提案》已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主办此提案。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我市基金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基金可分为政府投资基金及国企自行设立或参与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两类。政府投资基金方面。目前,我市共有2支政府投资基金,分别为准旗、伊旗出资设立,总规模39.79亿元,已投项目1个,规模2.27亿元。国企基金方面。市创投集团共参与设立13支总目标规模308亿元的产业发展类基金,我市注册4支、市外注册9支。创投集团认缴金额33亿元,实缴金额16亿元,基金投资项目236个,基金投本地项目15个。
  二、对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构建多元基金体系的建议。按照自治区整合本级政府投资基金有关要求,今后自治区将整合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我们也将联合相关部门,采用"母基金+子基金"模式,推动市工信局牵头筹备设立市级重点产业投资政府投资基金,并与现有基金进行有序衔接;同时,推动市工信局做好重点项目储备,积极对接自治区工信厅,引导自治区基金投资我市相关产业项目。此外,将推动国资委鼓励市属国企设立国企基金,并参照自治区做法与现有基金进行整合优化,确保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关于创新管理机制的建议。2025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方案中明确建立了基金管理费弹性浮动等创新机制。后续,在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组建过程中,我们将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照自治区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引导基金管理费弹性机制,以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受托管理费和基金管理费实施动态调整(在确定基金管理费基础上最高上浮20%、最低下调30%),同时适当延长母子基金投资与退出期限,通过市场化激励约束与期限优化提升基金运作效率和产业引导效能。
  (三)关于强化风险防范的建议。我们将通过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培训,邀请知名专家讲授基金运作与风控管理,帮助相关部门、旗区补充基金运作风险防控经验,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同时,在基金设立过程中,推动相关部门、市属国企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基金市场化、法制化运作理念,提高基金管理人遴选门槛,重点考察机构历史业绩、合规记录及产业资源整合能力,择优选聘专业咨询机构,提升我市在基金设立、运作、投资决策等方面的专业水平。
  (四)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吸引优质团队和项目落户我市。优化激励机制,采取灵活的反投计入方式和超额收益让利机制,激发管理人的积极性。推动资源嫁接,与开发区、旗区合作开展投融资路演活动,助力资源整合。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产业基金使用效能,全力推进基金体系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水平,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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