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财债字〔2025〕120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田奋清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用市场化思维和手段帮助旗区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我市部分旗区在清偿拖欠账款中存在的财力不足、政策延续性等现实问题,并提出市级统筹置换、盘活资源的建议,对下一步推动我市拖欠账款清偿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市工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旗区财力紧张与存量拖欠清偿问题近年来,受经济下行、产业转型等因素影响,部分旗区确实存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存量债务化解压力较大、拖欠企业账款底数不清、清偿难等问题。
市财政局对此高度重视,已采取以下措施帮助旗区解决困难。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24年,市级财政局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化债补助资金等方式补助旗区88.4亿元,专项用于保障“三保”、债务风险化解等支出二是强化预算约束。2024年,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分别出台了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和长效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为推动全市诚信建设工程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经营主体信心,遏制“边清边欠”、“清了又欠”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新一轮摸排的拖欠企业账款,市财政局配合工信等部门,督导旗区建立清偿台账、制定清偿方案、积极清偿。
二、关于提案中建议措施的意见
(一)市级统筹各方资金购买旗区大额固定资产。部分体量较大的市直国有企业资产中非经营性资产比重较大,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等企业用于自身经营发展的银行贷款占比较高,还本付息压力大,无法腾挪资金购买旗区固定资产。
(二)市级利用小体量、易变现的资产置换旗区大体量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为保证依法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无经营性收益。市直国有企业在与旗区置换大体量资产交易时,会产生不同的税费,增加了市、旗双方的财务成本。另外,对市直国有企业而言,资产的所属地在旗区,增加了市直国有企业的管理成本。企业对旗区资产未来是否产生收益也未知,违背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
(三)市级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出售给旗区国有企业。目前,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有大量不良资产恳请地方政府协调处置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明确规定:批量不良资产的受让方是有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而市直国有企业不具备此资格。但市旗两级企业均能通过购买资产管理公司的对应债权,实现相关的资产收购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等靠要”思想,统筹各类资金积极偿还。市级将适当研究“市级补助+政策赋能+市场驱动”组合拳,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
(一)引导旗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市级强化市场化处置机制支撑。旗区层面,全面梳理国有资产台账,重点对闲置土地、房屋、特许经营权等进行分类评估,形成“资产清单+价值清单+处置清单”,通过公开招拍挂、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提升资产流动性。市级层面,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开展资产资源清查与盘活工作,深入树立“大资产”理念,摸清国有资产资源底数,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资源情况,建立资产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盘活路径,多渠道分类盘活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
(二)推动旗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市级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旗区层面,严格落实“三保”优先原则,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对长期沉淀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及时盘活统筹,优先用于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建立拖欠账款动态监控机制,将清欠工作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严禁新增隐性债务用于垫资清欠。市级层面,结合财政部一揽子化债政策,积极向自治区争取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的专项债券资金。
(三)支持旗区培育新兴财源,市级强化产业政策与金融资源引导。旗区层面,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制定“特色产业培育计划”,重点扶持新能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本地优势产业,通过产业链招商、园区平台建设增强财政“造血”能力。市级层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旗区产业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旗区产业投资。建立跨旗区产业协作机制,引导资源富集旗区与产业发达旗区结对共建,通过税收分成、飞地经济等方式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增强财政收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账款问题。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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