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5〕451号
田奋清委员:
您的《关于用市场化思维和手段帮助旗区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部分旗区财力紧张与拖欠账款问题,积极采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预算约束、督导旗区建立清偿台账、出台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和长效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边清边欠”“清了又欠”等问题,切实帮助旗区解决困难。2024年,市本级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化债补助等方式补助旗区88.4亿元,专项用于保障“三保”和债务风险化解等支出。
一、关于市级统筹各方资金购买旗区大额固定资产
目前,我市体量较大的市属国有企业,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等,均存在非经营性资产比重较大、用于自身经营发展的银行贷款占比较高、还本付息压力大等问题,暂无法腾挪资金用于购买旗区固定资产。
二、关于市级利用小体量、易变现的资产置换旗区大体量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用于保证依法履行相关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事业发展,无经营性收益。市属国有企业在与旗区置换大体量资产交易时,将产生不同的税费,会增加市、旗区财务成本。对市属国有企业而言,如资产所属地多在旗区,将增加管理成本。此外,旗区大体量资产未来是否可产生收益难以预测,不符合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相关要求。
三、关于市级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出售给旗区国有企业
目前,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有大量不良资产恳请地方政府协调处置。按照《财政部 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批量不良资产的受让方应为具备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而市属国有企业不具备该资格。市、旗区国有企业可通过购买资产管理公司相应债权的方式,实现相关资产收购目的。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压实旗区拖欠账款主体责任,引导旗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旗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适时出台“市级补助+政策赋能+市场驱动”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切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促进各行各业企业健康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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