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4070号建议答复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15:00 来源:办公室 【字体:        
鄂财金协字〔2025〕156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王彩荣委员提出的《关于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请审定。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金融服务自治区“五大任务”、两件大事、支持“六个工程”、助力“六个行动”水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金融各项工作,强化资金供给,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质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力度不断加强。一是金融政策保障体系迭代完善。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我市以落实“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现实需要,进一步升级金融赋能行动,目前正在拟定《鄂尔多斯市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等政策文件,重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导金融资源更加精准高效支持“六个工程”、“六大行动”,全面促进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向我市民营企业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金融政策、措施,提高民营企业对相关政策、措施的知晓度。二是信贷规模稳定增长。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充分运用优惠的央行资金,降低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贷款利率。截至2025年4月底,各项贷款余额4654.4亿元,较年初增加146.1亿元,增速9.1%,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275.7亿元,较年初增加133.7亿元,同比增长8.7%;全市办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1笔,签订利率互换协议金额8320万元,为1家金融机构发放激励资金83.2万元。三是融资成本持续降低。联合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降低利率,让广大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截至4月底,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43%,较年初下降0.47个百分点。2025年1-4月,全市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03%,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融资担保业务在保7318笔余额19.4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511笔6.57亿元,涉农在保6468笔余额12.48亿元。本年新增融资担保1662笔6.36亿元。四是政府投资基金助企保障不断完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4〕1号),政府基金设立的牵头部门应为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需由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基金项目库,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提出设立申请,负责基金设立及后续投资管理相关工作,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二)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扎实开展金融助企行动。围绕我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目标,及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融资需求项目,建立分领域融资项目库。截至目前,共征集发改、工信、能源、农牧、科技等11个领域340个融资项目,融资需求达1035亿元,已同步向各金融机构推送。建立金融产品超市,目前共收录涉农、科技、普惠、养老等七大类284个金融产品,已同步在微信小程序发布,便于企业查询。二是畅通融资对接渠道。4月25日,我局组织开展了以“金融赋能助企惠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政金企对接活动,会上解读了《自治区助企行动方案》《鄂尔多斯市助企行动方案》,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三是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积极配合发改委开展“信易贷”平台攻坚行动,推动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入驻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发布融资需求123.09亿元,实现放款85.31亿元。同时积极推广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服务等平台,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联合发改、人行、工信等部门,持续推进各类金融服务等平台的推广应用。定期开展平台功能宣传培训,指导民营企业规范使用平台,疏通融资堵点,切实提升民营企业融资效率与可得性。二是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联合工商联组织企业家培训,帮助民营小微企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争取更多金融支持。三是搭建政金企沟通桥梁,通过对接会、企业调研等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引导优惠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
  (二)持续推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提质增效。一是精准对接融资需求,建立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依据各银行机构信贷准入标准和业务支持方向,开展“一对一”定向推送,提升融资匹配效率。二是健全常态化对接机制,每月组织政金企对接活动,及时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堵点。三是完善基金管理与建设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基金建设,按照“成熟一只落地一只”的原则,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设立相关领域基金,积极发挥基金功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资本动能。
  (三)持续优化民营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大力开展“金融助企纾困行动”和企业信贷提升行动,分行业举办产融对接会,落实“一月一调度”机制。二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融资服务”指标提升工作,推进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获得感持续提升。协同人民银行、国金局督促银行对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对贷款利率应降尽降,对贷款费用应免尽免,对贷款程序应简尽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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