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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2 16:23:00
来源: 绩效管理科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的通知 鄂财绩发〔2025〕96号 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内财绩效〔2024〕1692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鄂尔多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政策解读: 《鄂尔多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