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3-02-05 10:15 来源:办公室 【字体:        

    2011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办事透明度,加强我局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有力。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动“阳光财政”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根据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化,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了调整,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实施单位,继续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夯实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局秘书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明确网站各栏目的负责科室和单位,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三)明确公开范围,严格保密审查。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规范了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信息。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对局内发文在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报道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职责。建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对全局信息公开上报情况进行登记,逐月在全局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批评督促。针对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不能及时上传信息公开文件,我们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中。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托鄂尔多斯市财政信息网等渠道,结合财政工作,全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财政门户网站依据《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部门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科室职责、会计从业资格审批等。对各类信息我们都能及时公布, 2011年,共发布信息900余条,有力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财政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我们采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形式。一是鄂尔多斯财政信息网和内部财政信息网,这是公开的主要平台;二是按月编发鄂尔多斯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及时公开财政工作信息;三是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公开专栏,公布局领导及各科处室和单位的职能、联系方式;四是在一楼大厅设置LED大屏幕,公布财政资金拨付公告等内容;五是积极利用《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电视台、鄂尔多斯在线等媒体,扩大信息公开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其他     

    我局自2009年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我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财政信息网”设有依申请公开专栏,申请人可在我局办公室领取《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财政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财政信息网)下载,通过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局政务公开办有专人受理申请,并限期答复。2011年,没有出现投诉情况,投诉率为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不够成熟,栏目的设置仍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二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高;三是随着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的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财政主动公开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通过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服务以及强化公开的时效性等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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