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0 09:19 来源:信息管理科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财政局信息管理科联系(地址: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714室,邮编:017200,电话:8581694)。

 

  一、概述

 

  2012年,市财政局本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原则,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财政部门的工作实际,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宽政务公开覆盖范围,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地提升了财政部门的服务效能和为民理财、阳光理财、透明理财水平。现将2012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2012年,根据局领导班子、业务科室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我们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完善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我局已形成了由主要领导刘建勋任组长,高子奎、徐智和、张春生、张月茹、黄建民、张玉兰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信息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年局领导3次在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协调会上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刘建勋局长经常过问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网站建设、信息更新、制度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性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证运作规范

 

  根据《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原则,信息采集运作流程,内容保障保密审查,信息形成及录入审核,应急处置办法等。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修订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直接挂钩。及时更新局内网专设的“政务公开”子栏目内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信息公开失真、违法公开现象,导致决策失误、行政过失、社会公众投诉败诉和失泄密事件的,本年度该科室单位及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本年度未发生“一票否决”的信息公开事项。同时修订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及政务公开立卷归档、政务公开举报调查及责任追究、政务公开检查考核评估、政府信息社会评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等制度。

 

  (三)规范权力,依法行政

 

  局党组将2012年确定为“财政规程执行年”,各科室单位将2011—2012年开展权职梳理工作形成的工作运行规程32类,包含财政局权力职责事项439条、工作运行流程图表420个、权职风险监控措施1300多条,通过局内外网站公开,为服务对象更方便地监督财政部门行权履职、提高办事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2年初,将财政局工作要点和各科室单位工作要点及时公布,并主动公开财政政策、资金管理类规范性文件24份。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项,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的审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外国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有关业务审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材料目录,分别在政府采购网、资产评估网、会计网及财政厅会计行业管理网上公开。

 

  (四)重视宣传,加强培训

 

  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对外宣传工作。我局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如: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设立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审批会计从业资格等。利用金财工程信息网络平台,将《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桌面上,适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专项资金支出实行实时监控,及时反映民生工程和重大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注重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主动与媒体联系,对外解释财税政策,公布财政重点工作进展。通过鄂尔多斯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财政要闻和接受采访4次;利用广播电台《群众之声》就政府采购、现代农牧业产业化及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等财政工作进行政策宣讲和解答,社会反响良好。

 

  按照2012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我局积极参加在6月12日举办的全区财政政务公开培训班,邀请财政部办公厅电子政务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领导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讲座。市财政局办公室、8个旗区财政局办公室有关人员共20人参加了培训。

 

  (五)拓展公开方式,增强公开效果

 

  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留言板接受群众监督,解答群众问题。在办公楼、业务大厅窗口等行政服务场所,张贴反映我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六)做到“应公尽公”,保障群众知情权

 

  在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基础上,修订完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政府网和财政局门户网向社会发布。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涉密性、时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在安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尽公”,保障群众知情权。

 

  (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0477-8581694)和电子信箱(czjxxbs@163.com),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务信息1915多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全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财经动态1457条,政务公开226条,财政热点142条,会计法规41条,财政政策法规26条,通知公告20条,办事指南3条,所有信息都可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查阅。1012年刊发《财政收支分析》专刊12期。在《鄂尔多斯在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财政信息29条。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及旗区财政部门发布《鄂尔多斯财政信息》110期次近500条信息。向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38条。

 

  主要工作措施:

 

  (一)公开程序规范严谨

 

  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可能多地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财政非涉密信息,宣传财税政策,公示财政工作进展情况,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分类标准。将信息公开属性“三级划分”细分为“四级划分”,即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类信息之外新设“主动公开(内网)”类信息,用于界定只宜在财政系统内部公开的非涉密文件及信息,确保实现依法公开、能公开尽量公开。二是注重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予以严格审查,涉密事项及依法依规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公开。每份文件公开前须经过三道审核关,对其中难以界定公开属性的,经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针对近年来计算机网络泄密事件增多的现象,防患于未然,与保密部门合作,继续执行办公计算机内外网分设制度。

 

  (二)财政预决算公开有序推进

 

  2012年6月28日通过财政局内部业务专网首次公开了2011年度市本级财政总决算,涵盖了全部政府性收支,公开内容包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等12张表格,尤其对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全部细化到项级支出。

 

  (三)重大决策依法公开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上,一律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先组织专题调研,相关科室单位充分讨论,再提交局务会或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预算追加报市政府审批,全年被政府批准或采纳的意见建议达95%以上。对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国债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建立了严格的专家评审、项目淘汰和项目公示制度。如:提前发布年度项目指南,对项目实行公开征集、动态管理;项目评审后在报纸或网上公示。加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涉及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重点在门户网站定期通报对财政支持结构调整、“三农三牧”、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通过完善制度、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有力地保证了财政资金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网上审批效率提高

 

  设立网上办事大厅,依托全国统一的“金财工程”网络平台,建成并运行财政业务信息系统20个,并逐步向旗区财政部门和本级预算单位推广延伸,实现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高效公开,节约利民,让基层同志和部门的同志少跑路。政府采购业务的申报、审批全部在网上管理系统中完成,政策及招投标信息及时在网上公示。国库资金的申报、审核、支付,由过去的手工操作全部改为网上办理。继续利用会计业务网上办事大厅为广大会计工作者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全部实现网上无纸化办理;高级、中级、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部分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会计管理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受到广大会计人员好评。

 

  (五)抓载体建设,创新公开方式

 

  一是完善机关政务公开平台。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办事引导服务台,答复来人问询;设立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按时段分播动态信息;对外公布全局办公电话和咨询投诉电话,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协调有关科室解答来电咨询近百件。对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机关财务管理、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通过局务会、局域网、文件、大屏幕等形式及时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是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在门户网站开设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专栏30个,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法规信息。财政信息中心专人维护和发布信息,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不间断。2012年,“鄂尔多斯财政信息网”主动公开发布更新各类财政信息1915条, 100多个网站链接“财政信息网”,2012年财政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达10万人次。

 

  三是加强内部网站建设。全市财政系统内部政务公开渠道便捷畅通,建成了纵向联通自治区、市、旗区财政部门,横向连接同级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国地税部门以及所有预算单位的“三横一纵”网络系统,全市财政信息高速公路网络化雏形基本形成。在财政局内网开辟“实绩考核”栏目,对财政预算支出进度、重点工作进展、公文处理质量、创新性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施网上动态监督,为提升工作效能打造了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形式和及时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全面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信息的配套解读工作。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平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要更广泛地借助公共网络、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广覆盖、大强度集中宣传,确保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和办法。

   (编发:鄂尔多斯财政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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