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16:31 来源: 【字体:        

  2015年,鄂尔多斯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五个共同”“三严三实”“精忠理财”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围绕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理念,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专栏,专门用于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3月12日,我局在网站公开了鄂尔多斯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6月4日,公开了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7月30日,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8月31日,公开了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

  2、市直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

  督促市直各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今年,已有282家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其中没有公开渠道的26家单位,由我局网户网部代为发布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信息50余条。

  3、全市财政预算执行信息公开情况。

  每月初向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和市政府网站报送截至上月的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分析当期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后期财政收入走势,并就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解释说明,回应舆论关切。

  (二)推进非税收入项目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依法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增加或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以及有关非税收入项目减免政策等情况。

  及时公开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在门户网站建立政府采购网站链接,公开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信息数据,采购计划、采购结果等情况。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财政保障民生的信息公开。

  201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将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若干方面惠民实事的财政保障落实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开。截至目前,在门户网站发布财经动态类信息704篇。及时将关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项民生支出的财政政策调整和财政保障情况信息报送至上级部门,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财政政策解读,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便于公众及时了解和监督。我局于年初制发了《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和《2015年财政信息报送要点》。对新出台的财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开。基本实现按月在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收支月度执行情况、本级三公经费、惠民“一卡通”补贴发放等情况。2015年以来,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4篇,其中:图片新闻类信息28篇,政策法规类信息23篇,通知公告类信息30篇,依法理财类信息21篇,财经动态类信息704篇,机关党建类信息39篇,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0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法逐步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和反馈制度、备案制度、质量评估制度。按照“谁拟稿、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原则,明确各科室、各所属单位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2013年我局制发了《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制发了《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2015年制发了《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报道应急预案》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系统网络舆情监管和外宣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机制,从而加大了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自2008年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通过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局信息管理科有专人受理申请,并限期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尚未接到有关财政方面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事项。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认真研究近年来财政舆情及每年舆论热点时间分布的基础上,制订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信息报送要点》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财政信息1000余篇,及时对新出台的重要财税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等进行解读,及时发布全市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二是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适应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趋势,开通财政局政务微信,进一步扩大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目前,财政局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00余条,订阅人数已超5000余人,并保持着较快增长态势。

  六、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勋担任,其他几位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管理科,成员由局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条法税政科和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组成,其中:信息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及日常信息发布,负责全局信息工作年度考核,监督检查科负责日常监督,条法税政科严把政策法规关,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站支持,各科室(单位)配合开展整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科室、单位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重点做好财政政务信息的编报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着力加大领导力度。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以党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召开会议多次,及时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期间,刘建勋局长经常过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各分管局长组织分管科室、单位审编公开目录,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局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年度实绩考核范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重点。

  (三)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局信息管理科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市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培训班,培训30人次。2015年4月,信息管理科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以会代训,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科室、单位编报政务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预算公开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开范围有待扩展、地方预决算公开进展情况不一等问题。今后,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二)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时完整公开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采购信息。

  (三)不断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进一步拓宽门户网站传播渠道。

  (四)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培训。组织举办各科室单位及旗区财政部门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认真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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