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09:43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1619

地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办公室(康巴什区金财大厦606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将打造“阳光财政”作为市财政深入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指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打造法治财政、创新财政、廉洁财政和服务财政。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均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领导总揽全局,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统筹日常工作,各科室定期收集、汇总、报送、发布各项信息,逐步形成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做好做实。将信息公开列入局常态化工作,不断推动制度建设。制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修订《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栏目负责人和更新发布时限,确保网站公开渠道更加畅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切实通过有效的制度措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信息宣传,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门户网站、微信、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资金运行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部门预决算、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涉及财政的各项内容。此外,建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将合同备案、交易管理、网上商城等业务融为一体,实现了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简便办事要求。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0条。按时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72.51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相关制度。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对制发的正式文件,强化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属主动公开范围的要做到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用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全面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根据群众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局门户网站,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政务公开平台。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信息公开培训班列入全局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开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丰富培训活动载体,提高培训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0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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