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财政信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立足财政职能,认真落实工作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期有效机制。
(1)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高度注重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筹划指引,同步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逐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规范和完善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望鄂尔多斯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本)、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其他权力流程图等内容,准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公开财政信息。
(二)明确职能,推动核心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宣传政策法规信息。局机关负责人以文字等形式解读分析财政工作,通过上级政策解读带领群众读懂上级政策意图,增强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促进财政工作更好开展。
(2)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
公开鄂尔多斯市2023年政府财政预算、鄂尔多斯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预算、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政府决算公开、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积极扩大政府及各部门预算公开范畴,拓展预算公开领域,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推动基层预算信息公开,规范预算公开措施,预算公开工作获得长足进步。
(3)积极回应群众,增强服务意识
2023年度,我局积极面向群众征求意见,征集过程中,主动公开起草说明和意见反馈方式,充分保证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参与感。在方案正式印发后,及时公开正式文本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公开由本局主办或协办的人大提案、政协提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关心的话题。每月公开惠农补贴发放和财政月度收支情况,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便于各招聘单位广纳英才,也方便人民群众和莘莘学子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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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财政工作特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稍有差距。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依据《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022年我局公开相关信息均不涉及收费问题。
(二)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依据《鄂尔多斯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系统规划2023年各类信息的公开,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实时跟进办理情况,定期督办,逐条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接下来,我局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财政工作更好开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形势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