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财农指〔2019〕526号
各旗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1522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19〕55号),现拨付你旗区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万元,此款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中。
你旗(区)接文后,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号)等文件要求,尽快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