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6-02-05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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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管理全流程,以法治赋能财政科学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财政根基。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财政思想根基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与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一体落实,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等形式深学细悟,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交流研讨9次,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主体责任,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纳入必学内容,通过专题读书班、专家讲座等分层分类开展学习教育,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素养。紧扣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要求,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规划,专题研究部署制度建设、执法规范、风险防控等关键工作,确保上级要求在财政领域落地见效。
  二、规范履职行为,提升法治财政建设质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依法决策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法治化框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财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创新推出“财政科学管理20条”,配套出台《市本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界定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升“过紧日子”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失效4件、拟修改4件,确认现行有效29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截至2025年12月,累计审核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6件、监督检查处理决定77件、行政处罚案件6件,实现决策与执行全流程法治化。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开展1次法律知识考试,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随机抽取2024年度5件案卷进行评查,完成2021-2024年度41件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及市司法局评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5家单位会计行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发布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信息,全年无政务公开合规性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法治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以法治护航财政业务,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核心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一是稳住收支大盘。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高质高效堵漏增收,截至12月底,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68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75.9亿元、占比71.7%),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47.3亿元,下达旗区转移支付308.6亿元,支持一批重大项目落地。二是保障重点支出。截至12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02.2亿元,其中助力“五大任务”支出216.8亿元、占比32.8%;科技支出27.4亿元、增长10.5%,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700家;“三保”支出196.9亿元,兜牢旗区底线;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37.4亿元,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及配套资金7.4亿元,拨付消费补贴超4亿元,撬动143亿元消费需求。三是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财力,截至12月底,民生支出完成718.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其中社保和就业支出97.9亿元、增长14.8%,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覆盖18.63万人;教育支出142.8亿元、增长0.8%,支持13所中小学新建改建,惠及10.8万学生(幼儿);城乡和社区支出141.9亿元,改造节能小区25个,筹集保障性住房4045套;卫生健康支出51.4亿元,助推医疗服务能力提质升级。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发挥绩效评价、预算评审、财会监督“三把利剑”作用,完成1444个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涉及资金273亿元),34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挽回低效资金3.2亿元;完成第一批市本级预算评审审减2058.49万元、审减率20.61%;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发现的42个问题已整改38个,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氛围
  严格对标“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修订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推动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财政大讲堂”、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干部近300人次;依托市委党校“局长周讲坛”,专题解读地方政府债务配套政策、风险防范化解举措等内容,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鄂尔多斯财政”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作用,持续推送普法内容60余篇,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严守纪律底线,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纪律作风党课宣讲,组织5名党支部书记与202名干部职工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通过征求意见函、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巡察审计的重要内容,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狠抓问题整改,补齐法治建设短板
  对照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指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一是深化法治思想武装,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等形式,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配置,构建梯队化培养体系,落实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制,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着力补齐高素质执法人才短板,全面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切实把法治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宣传形式以传统方式为主,未能充分结合服务对象需求开展针对性宣传,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不够健全;二是法治与业务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够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核心内容,健全定期调度、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增强实效导向。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法治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乡村”主题活动。建立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全年组织全员法治培训不少于4次,通过考试考核、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四是深化法治融合,将法治要求贯穿预算管理、资金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完善财政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推动2026年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条法税政科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