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制定《鄂尔多斯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统领性的作用,从而提高全市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鄂尔多斯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绩规发〔2020〕2号)等法规文件政策。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与应用、附则。
第一章 总则,主要说明了《办法》起草的背景和依据,明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管理的基本定义和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主要明确市财政局、市本级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第三章 绩效目标的设定,明确了绩效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设定依据、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设定绩效目标的要求。
第四章 绩效目标的审核,主要明确了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和审核程序。
第五章 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与应用,主要明确了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程序及公开方式。
第六章 附则,规定了《办法》施行日期及解释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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