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0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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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

经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将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二、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请登录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的人员,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内人社发〔2013〕135号)要求,可参加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附件: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会计网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