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1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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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各旗区财政局、市直属各单位、广大会计人员: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会〔2022〕11号),为加大“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会计人员投身“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事业,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财经报社举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国会计报具体承办。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赛规则 
  (一)竞赛时间。 
  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 
  (二)参赛资格。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三)参赛途径。 
  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共有三种参赛途径:一是通过财政部会计司门户网站,点击网站底部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栏目进行注册答题。二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或手机下载中国会计报APP、中国财经报APP,点击“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栏目进行注册答题。三是通过关注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须按照登录界面要求填写本人有效信息。 
  (四)试题内容。 
  竞赛试题主要内容为:一是《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系列解读;二是《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三项子规划;三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 
  (五)试题类型。 
  竞赛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每份试题共80道题目,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40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道(每题2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按照一定权重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六)成绩评定。 
  答题不受时间限制,参赛者在答题过程中可选择暂停模式(点击“保存答案”暂停答题,再次答题时选择“继续答题”即可)。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评定并即时显示答题成绩。参赛者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生成成绩单时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为答题最终成绩。 
竞赛针对性设置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答题成绩单作为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依据。 
二、报名链接 
  (一)财政部会计司链接:http://kjs.mof.gov.cn 
  (二)中国财经报网链接:http://www.cfen.com.cn 
  (三)中国会计报APP、中国财经报APP: 
    
  (四)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 
     
   本次竞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财政部会计司。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向活动主办单位沟通反映。联系方式: 中国财经报社  田翠玲  010-63812684、李玉梅  010-63803179   
三、内蒙古自治区参赛相关事项
为贯彻财政部文件精神,鼓励全区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本次竞赛活动,财政厅决定对参赛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的会计人员采取奖励学分措施。
(一)奖励学分办法。
对参赛会计人员成绩单显示90—100分的,奖励2022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30学分;80—89分的,奖励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20学分;80分以下不享受奖励学分。
(二)获取成绩与记载学分方式。
竞赛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从财政部获取内蒙古自治区参赛人员成绩数据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信息比对筛选,生成全区参赛且成绩80分(含)以上人员数据导入系统记载相应学分。
(三)实行继续教育费用减半政策。
自治区财政厅将符合奖励学分的人员信息数据推送给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各机构收到此次奖励学分的会计人员购买课程信息自动识别进行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费减半处理,即15元/人。此政策自启动到2022年12月31日适用,在以后年度补学2022年课程不享受。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奖励学分和学习费用减半兑现。必须在竞赛结束后、财政厅接收到财政部下发的参赛数据之后兑现实施(详见内蒙古会计网后续通知)。
2.填写信息要求。享受奖励学分、费用减半的会计人员参加竞赛时必须填写真实、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参赛信息和继续教育学分抵扣所在地区必须选择内蒙古自治区。
3.对有关培训机构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要及时解答学员相关问题;不得为不符合参赛奖励学分政策的会计人员提供学费补差选购课程通道;2023年1月10日前各网络培训机构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报通过奖励学分享受费用减半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学员名单(模板另发)。
4.继续教育档案记载。奖励学分、补差学分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学分银行记载,学分银行累积学分达到60学分的,系统自动记载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档案。
5.拓展参赛途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在财政部通知的参赛途径基础上,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参赛和答题参考资料链接,助力学员参赛。
6.咨询问题渠道。参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向活动主办单位电话咨询;会计人员奖励学分兑现问题联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联系电话:0471-4931460;使用奖励学分学习费用减半操作问题联系培训机构客服,在所选学习网站首页查询;各旗区财政局及市直属有关单位反馈本地区和单位参赛情况联系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477-8581657。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
信息来源:会计科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