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领取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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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考生:

现将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邮寄领取或现场领取。

(一)邮寄领取

请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邮寄服务申请信息办理邮寄证书手续。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规定,合格证遗失不补,请相关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收件信息,因收件信息错误导致证书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领取

请考生携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证书的合格人员,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3.非本人领取,须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免试初审合格人员还须携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31日(不含双休日)

三、领取地点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财政厅西副楼7楼考培部)。

联系人:周扬

联系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四、其他事项

(一)对学历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合格证。

(二)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合格证,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再进行合格证发放。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2月6日
信息来源:会计网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