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致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02-01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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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在2020年新春佳节之际,首先向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当前正处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财政局党组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全市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疫情防控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实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践行初心、履职担当的重要考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党支部都成为战斗堡垒,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做表率;要通过“学习强国”、支部微信群等学习载体,采取个人自学、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舆论引导;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察干部,对在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要及时总结宣传;党员干部要带头值班值守,重要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尽量运用网络、视频、电话布置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见面;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严峻性和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随时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实行“日报告”制度,如实统计、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保证财政部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准确。

    二、发挥财政职能,强化使命担当。开通绿色拨付通道,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防控处置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落实各项救助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医疗保险基金,并做好患者救治费用兜底工作;关心关爱医务和防治人员,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及时下达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提升防治力量;足额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运行经费,确保指挥部、各保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控工作有序运转。要加强财政库款监测调度。密切关注各旗区特别是困难旗区的财政库款运行情况,对疫情防控支出困难的,调度应急资金予以支持,坚决防止因经费保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要落实采购便利化。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特事行办,急事急办,加快采购时间,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及时对相关支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领域,严禁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行为。建立疫情监测机制,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干部职工和家属假期出行情况、身体健康状况、有无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络群,把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要求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提醒做好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各类群体性聚会,并管好自己的家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统一行动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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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致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2-01 16:40:00

来源: 中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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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致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一封信   鄂尔多斯市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在2020年新春佳节之际,首先向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当前正处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财政局党组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全市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疫情防控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实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践行初心、履职担当的重要考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党支部都成为战斗堡垒,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做表率;要通过“学习强国”、支部微信群等学习载体,采取个人自学、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舆论引导;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察干部,对在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要及时总结宣传;党员干部要带头值班值守,重要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尽量运用网络、视频、电话布置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见面;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严峻性和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随时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实行“日报告”制度,如实统计、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保证财政部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准确。   二、发挥财政职能,强化使命担当。开通绿色拨付通道,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防控处置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落实各项救助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医疗保险基金,并做好患者救治费用兜底工作;关心关爱医务和防治人员,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及时下达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提升防治力量;足额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运行经费,确保指挥部、各保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控工作有序运转。要加强财政库款监测调度。密切关注各旗区特别是困难旗区的财政库款运行情况,对疫情防控支出困难的,调度应急资金予以支持,坚决防止因经费保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要落实采购便利化。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特事行办,急事急办,加快采购时间,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及时对相关支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领域,严禁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行为。建立疫情监测机制,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干部职工和家属假期出行情况、身体健康状况、有无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络群,把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要求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提醒做好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各类群体性聚会,并管好自己的家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统一行动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   2020年2月1日

鄂尔多斯市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在2020年新春佳节之际,首先向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当前正处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财政局党组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全市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疫情防控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实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践行初心、履职担当的重要考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党支部都成为战斗堡垒,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做表率;要通过“学习强国”、支部微信群等学习载体,采取个人自学、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舆论引导;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察干部,对在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要及时总结宣传;党员干部要带头值班值守,重要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尽量运用网络、视频、电话布置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见面;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严峻性和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随时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实行“日报告”制度,如实统计、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保证财政部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准确。

    二、发挥财政职能,强化使命担当。开通绿色拨付通道,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防控处置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落实各项救助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医疗保险基金,并做好患者救治费用兜底工作;关心关爱医务和防治人员,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及时下达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提升防治力量;足额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运行经费,确保指挥部、各保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控工作有序运转。要加强财政库款监测调度。密切关注各旗区特别是困难旗区的财政库款运行情况,对疫情防控支出困难的,调度应急资金予以支持,坚决防止因经费保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要落实采购便利化。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特事行办,急事急办,加快采购时间,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及时对相关支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领域,严禁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行为。建立疫情监测机制,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干部职工和家属假期出行情况、身体健康状况、有无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络群,把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要求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提醒做好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各类群体性聚会,并管好自己的家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统一行动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