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二批行业专家数据库专家的通知
内注协〔2021〕14号

发布日期:2021-03-18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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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和行业高素质人才在行业发展中重要的参谋与专业指导作用,实现行业领域专家资源共享。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管理办法》(内注协〔2020〕34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和行业公开征集第二批行业专家数据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记录;

  (三)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或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

  (四)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具有丰富经验;

  (六)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相关业务活动;

  (七)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9日。

  (二)报名方式:推荐专家入库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会指定邮箱。

  三、报名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申请表;

  学历、学位证明(彩色扫描件);

  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电子版彩色近照一张。

  四、专家推荐、认定及选用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可推荐本所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推荐行业外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经内注协审核认定专家资格后,将专家资料录入行业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三)专家库选用规则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碧帆、姚宇璠

  联系电话:0471-4192609

  邮箱地址:407554743@qq.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入库申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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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二批行业专家数据库专家的通知
内注协〔2021〕14号

发布时间:2021-03-18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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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二批行业专家数据库专家的通知
内注协〔2021〕1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和行业高素质人才在行业发展中重要的参谋与专业指导作用,实现行业领域专家资源共享。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管理办法》(内注协〔2020〕34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和行业公开征集第二批行业专家数据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记录;   (三)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或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   (四)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具有丰富经验;   (六)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相关业务活动;   (七)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9日。   (二)报名方式:推荐专家入库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会指定邮箱。   三、报名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申请表;   学历、学位证明(彩色扫描件);   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电子版彩色近照一张。   四、专家推荐、认定及选用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可推荐本所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推荐行业外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经内注协审核认定专家资格后,将专家资料录入行业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三)专家库选用规则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碧帆、姚宇璠   联系电话:0471-4192609   邮箱地址:407554743@qq.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入库申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18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和行业高素质人才在行业发展中重要的参谋与专业指导作用,实现行业领域专家资源共享。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管理办法》(内注协〔2020〕34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和行业公开征集第二批行业专家数据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记录;

  (三)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或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

  (四)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具有丰富经验;

  (六)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相关业务活动;

  (七)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9日。

  (二)报名方式:推荐专家入库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会指定邮箱。

  三、报名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申请表;

  学历、学位证明(彩色扫描件);

  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电子版彩色近照一张。

  四、专家推荐、认定及选用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可推荐本所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推荐行业外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经内注协审核认定专家资格后,将专家资料录入行业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三)专家库选用规则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碧帆、姚宇璠

  联系电话:0471-4192609

  邮箱地址:407554743@qq.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数据库入库申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