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财政资金用于教育、交管、城市综合执法、能源、大数据发展等5个方面绩效评价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十三五”期间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
(二)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及网络教学研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 |
1 |
详见附件 |
13万元 |
2 |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租赁服务项目、数字能源综合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政务云建设项目 |
1 |
详见附件 |
17万元 |
注:评价范围涉及市直部门(单位)及旗区
二、购买主体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时间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5日
五、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六、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1年3月28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ordoscz@126.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报价表、财务审计报告<近两年审计报告关键页>、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七、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3月29日15时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吕锋
电 话:0477-8581692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2目
附件:
“十三五”期间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二). 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等;(四)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等;(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六)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项目情况,并出具评价报告;(七) 对于评价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沟通。
二、绩效评价的实施
(一)中介机构应按照经审定的评价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要针对评价内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收集整理基础资料;(二)全体评价人员应就项目情况进行研讨交流,按照评价方案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并总结归纳项目支出总体绩效,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在汇总评价人员评分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项目评价结论;(三)根据具体项目性质及工作进度,中介机构绩效评价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
三、绩效评价的结果
(一)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协议要求撰写评价报告,并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
(二)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主要内容、、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等:(2)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以及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过程等情况;(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逐条说明评价该指标所采取的方法、依据及得分情况等;(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须附相关评分表) 4、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项目决策情况;(2)项目过程情况;(3)项目产出情况;(4)项目效益情况。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详细描述主要经验及做法,并对评价发现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6、评价结论及建议:综合分析得出评价结论,并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或建议。7、评价报告应包含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表、问卷调查表等用于对评价报告进行必要补充和说明的资料;
(三)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认证,专家论证费等由中标人负担)。
发布时间:2021-03-22 10:39:00
来源: 绩效管理和监督科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采购“十三五”期间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财政资金用于教育、交管、城市综合执法、能源、大数据发展等5个方面绩效评价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十三五”期间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 (二)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及网络教学研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 1 详见附件 13万元 2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租赁服务项目、数字能源综合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政务云建设项目 1 详见附件 17万元 注:评价范围涉及市直部门(单位)及旗区 二、购买主体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时间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5日 五、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六、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1年3月28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ordoscz@126.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报价表、财务审计报告<近两年审计报告关键页>、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七、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3月29日15时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吕锋 电 话:0477-8581692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2目 附件: “十三五”期间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二). 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等;(四)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等;(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六)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项目情况,并出具评价报告;(七) 对于评价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沟通。 二、绩效评价的实施 (一)中介机构应按照经审定的评价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要针对评价内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收集整理基础资料;(二)全体评价人员应就项目情况进行研讨交流,按照评价方案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并总结归纳项目支出总体绩效,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在汇总评价人员评分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项目评价结论;(三)根据具体项目性质及工作进度,中介机构绩效评价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 三、绩效评价的结果 (一)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协议要求撰写评价报告,并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 (二)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主要内容、、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等:(2)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以及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过程等情况;(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逐条说明评价该指标所采取的方法、依据及得分情况等;(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须附相关评分表) 4、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项目决策情况;(2)项目过程情况;(3)项目产出情况;(4)项目效益情况。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详细描述主要经验及做法,并对评价发现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6、评价结论及建议:综合分析得出评价结论,并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或建议。7、评价报告应包含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表、问卷调查表等用于对评价报告进行必要补充和说明的资料; (三)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认证,专家论证费等由中标人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财政资金用于教育、交管、城市综合执法、能源、大数据发展等5个方面绩效评价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十三五”期间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
(二)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及网络教学研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 |
1 |
详见附件 |
13万元 |
2 |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租赁服务项目、数字能源综合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政务云建设项目 |
1 |
详见附件 |
17万元 |
注:评价范围涉及市直部门(单位)及旗区
二、购买主体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时间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5日
五、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六、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1年3月28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ordoscz@126.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报价表、财务审计报告<近两年审计报告关键页>、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七、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3月29日15时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吕锋
电 话:0477-8581692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2目
附件:
“十三五”期间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二). 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等;(四)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等;(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六)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项目情况,并出具评价报告;(七) 对于评价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沟通。
二、绩效评价的实施
(一)中介机构应按照经审定的评价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要针对评价内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收集整理基础资料;(二)全体评价人员应就项目情况进行研讨交流,按照评价方案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并总结归纳项目支出总体绩效,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在汇总评价人员评分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项目评价结论;(三)根据具体项目性质及工作进度,中介机构绩效评价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
三、绩效评价的结果
(一)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协议要求撰写评价报告,并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
(二)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主要内容、、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等:(2)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以及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过程等情况;(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逐条说明评价该指标所采取的方法、依据及得分情况等;(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须附相关评分表) 4、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项目决策情况;(2)项目过程情况;(3)项目产出情况;(4)项目效益情况。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详细描述主要经验及做法,并对评价发现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6、评价结论及建议:综合分析得出评价结论,并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或建议。7、评价报告应包含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表、问卷调查表等用于对评价报告进行必要补充和说明的资料;
(三)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认证,专家论证费等由中标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