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举办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6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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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本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业,各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项技能,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25〕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鄂尔多斯)赛区参赛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举办全市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审定。组委会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力平担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治峰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具体范围以财政部发布的《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见附件1)为准。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财会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应当回避。
  四、比赛赛程
  比赛分为网络答题、鄂尔多斯赛区预赛、鄂尔多斯赛区决赛、赴自治区参赛四个阶段。
  (一)网络答题
  网络答题以线上形式进行,所有财会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参赛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s://czt.nmg.gov.cn/)”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答题界面。
  

  

  (网络答题二维码)
  参赛人员须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所属行业进入答题系统。答题时长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每位参赛者限答两次,答题完毕确认提交后即可产生成绩,系统将记录最好成绩为最终参赛成绩。
  (二)鄂尔多斯赛区预赛
  预赛参赛范围为市本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业,各旗区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报名方式为单位或行业组队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单位或行业根据所属会计人员规模,可组建1至3支代表队报名参赛,每支代表队由4名选手(3名正式选手、1名预备选手)组成;每个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所有成员必须是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领队原则上由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报名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6月23日前发送至ordosczkj@163.com邮箱,通过审核批准的单位获得预赛资格,预赛具体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预赛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各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各代表队前3名选手成绩的合计得分进行排名,排名产生8支代表队32名参赛选手参加决赛。根据所有参赛选手个人得分产生个人成绩排名,个人得分前10名获得个人奖。
  (三)鄂尔多斯赛区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口试方式进行,8支代表队最终角逐,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赴自治区参赛
  综合考虑决赛和个人赛成绩组建代表队,代表鄂尔多斯市参加自治区大赛。
  五、赛程安排
  2025年6月中下旬,部署大赛各项工作,组织参加网络答题活动和预赛报名。
  2025年7月上旬,完成鄂尔多斯赛区预赛、决赛,组建鄂尔多斯代表队。
  六、奖励设置
  (一)网络答题
  对于参加网络答题参赛人员得分80-89分(含)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分,参赛人员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0学分,获得满分的参赛人员,除获得电子证书外,还将有机会获得话费奖励。参赛人员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以确保能够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二)团体奖
  通过决赛决出鄂尔多斯赛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颁发奖牌,予以表彰。
  (三)组织奖
  根据各旗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四)个人奖
  按照个人赛的成绩排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10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将积极参与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做好选拔、报名等相关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有序高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普法质效。
  (三)严守大赛纪律
  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
  八、其他事项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预赛报名表(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ordosczkj@163.com。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会计科 0477-8581657、0477-8581644
  附件:1.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
              2.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预赛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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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举办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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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举办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市本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业,各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项技能,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25〕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鄂尔多斯)赛区参赛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举办全市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审定。组委会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力平担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治峰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具体范围以财政部发布的《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见附件1)为准。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财会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应当回避。   四、比赛赛程   比赛分为网络答题、鄂尔多斯赛区预赛、鄂尔多斯赛区决赛、赴自治区参赛四个阶段。   (一)网络答题   网络答题以线上形式进行,所有财会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参赛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s://czt.nmg.gov.cn/)”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答题界面。   (网络答题二维码)   参赛人员须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所属行业进入答题系统。答题时长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每位参赛者限答两次,答题完毕确认提交后即可产生成绩,系统将记录最好成绩为最终参赛成绩。   (二)鄂尔多斯赛区预赛   预赛参赛范围为市本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业,各旗区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报名方式为单位或行业组队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单位或行业根据所属会计人员规模,可组建1至3支代表队报名参赛,每支代表队由4名选手(3名正式选手、1名预备选手)组成;每个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所有成员必须是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领队原则上由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报名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6月23日前发送至ordosczkj@163.com邮箱,通过审核批准的单位获得预赛资格,预赛具体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预赛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各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各代表队前3名选手成绩的合计得分进行排名,排名产生8支代表队32名参赛选手参加决赛。根据所有参赛选手个人得分产生个人成绩排名,个人得分前10名获得个人奖。   (三)鄂尔多斯赛区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口试方式进行,8支代表队最终角逐,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赴自治区参赛   综合考虑决赛和个人赛成绩组建代表队,代表鄂尔多斯市参加自治区大赛。   五、赛程安排   2025年6月中下旬,部署大赛各项工作,组织参加网络答题活动和预赛报名。   2025年7月上旬,完成鄂尔多斯赛区预赛、决赛,组建鄂尔多斯代表队。   六、奖励设置   (一)网络答题   对于参加网络答题参赛人员得分80-89分(含)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分,参赛人员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0学分,获得满分的参赛人员,除获得电子证书外,还将有机会获得话费奖励。参赛人员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以确保能够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二)团体奖   通过决赛决出鄂尔多斯赛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颁发奖牌,予以表彰。   (三)组织奖   根据各旗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四)个人奖   按照个人赛的成绩排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10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将积极参与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做好选拔、报名等相关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有序高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普法质效。   (三)严守大赛纪律   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   八、其他事项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预赛报名表(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ordosczkj@163.com。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会计科 0477-8581657、0477-8581644   附件:1.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   2.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预赛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市本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业,各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项技能,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25〕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鄂尔多斯)赛区参赛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举办全市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审定。组委会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力平担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治峰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具体范围以财政部发布的《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见附件1)为准。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财会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应当回避。
  四、比赛赛程
  比赛分为网络答题、鄂尔多斯赛区预赛、鄂尔多斯赛区决赛、赴自治区参赛四个阶段。
  (一)网络答题
  网络答题以线上形式进行,所有财会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参赛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s://czt.nmg.gov.cn/)”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答题界面。
  

  

  (网络答题二维码)
  参赛人员须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所属行业进入答题系统。答题时长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每位参赛者限答两次,答题完毕确认提交后即可产生成绩,系统将记录最好成绩为最终参赛成绩。
  (二)鄂尔多斯赛区预赛
  预赛参赛范围为市本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业,各旗区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报名方式为单位或行业组队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单位或行业根据所属会计人员规模,可组建1至3支代表队报名参赛,每支代表队由4名选手(3名正式选手、1名预备选手)组成;每个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所有成员必须是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领队原则上由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报名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6月23日前发送至ordosczkj@163.com邮箱,通过审核批准的单位获得预赛资格,预赛具体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预赛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各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各代表队前3名选手成绩的合计得分进行排名,排名产生8支代表队32名参赛选手参加决赛。根据所有参赛选手个人得分产生个人成绩排名,个人得分前10名获得个人奖。
  (三)鄂尔多斯赛区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口试方式进行,8支代表队最终角逐,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赴自治区参赛
  综合考虑决赛和个人赛成绩组建代表队,代表鄂尔多斯市参加自治区大赛。
  五、赛程安排
  2025年6月中下旬,部署大赛各项工作,组织参加网络答题活动和预赛报名。
  2025年7月上旬,完成鄂尔多斯赛区预赛、决赛,组建鄂尔多斯代表队。
  六、奖励设置
  (一)网络答题
  对于参加网络答题参赛人员得分80-89分(含)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分,参赛人员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0学分,获得满分的参赛人员,除获得电子证书外,还将有机会获得话费奖励。参赛人员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以确保能够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二)团体奖
  通过决赛决出鄂尔多斯赛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颁发奖牌,予以表彰。
  (三)组织奖
  根据各旗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四)个人奖
  按照个人赛的成绩排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10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将积极参与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做好选拔、报名等相关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有序高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普法质效。
  (三)严守大赛纪律
  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
  八、其他事项
  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预赛报名表(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ordosczkj@163.com。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会计科 0477-8581657、0477-8581644
  附件:1.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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