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共发行地方政府...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489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669亿元、专项债券49229亿元,规模同比均有所扩大,平均发行利率略有下降。 专家指出,地方债保持了相对较大且稳定的规模,体现了财政政策积极、有力稳定宏观经济的导向;我国政府较低的负债率也为适度保持较大规模的债券发行留有空间。2022年,在经济发展面临三重压力形势下,要遵循财政工作规律,保持适度举债规模,提升地方债效能,充分发挥地方债作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发力点和着力点作用,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保持规模 把握节奏 强化跨周期调节 2021年,全国发行新增债券4370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865亿元、专项债券35844亿元;全国发行再融资债券311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804亿元、专项债券13385亿元。从总量上看,一般债券、专项债规模均较2020年有所扩大。相比2020年,2021年再融资债券总额及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额分别增加了12276亿元、7999亿元。 “债券发行保持较大规模,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从全球范围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客观上要求财政政策更为积极、更有担当。我国也不例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实现‘六稳’‘六保’,需要各级政府适度举债,加大疫情防控投入和关键领域的投资。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债务总体规模相对较低,为适度保持较大规模的债务发行留有较大余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教授毛捷表示。 “相比2020年,2021年我国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虽然取消了特别国债、降低了赤字率,但赤字范畴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未纳入赤字的专项债仍保持了相对较大且稳定的规模,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稳定宏观经济的导向,同时也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预留了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吉富星认为,再融资债券各类品种的发行额均较大幅度增加,说明债券偿付及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得到充分重视。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我国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把握债券发行力度和节奏,强化跨周期调节,债券发行总体呈现“前慢后快”的态势。一季度经济恢复态势较好,总体债券发行节奏适当放缓;下半年,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地方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地方新增专项债券占全年专项债发行总额的70%以上,第四季度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约占全年支出总额的50%,带动扩大了有效投资。 期限拉长 利率下降 更好保障财政可持续性 2021年,我国地方债平均发行期限11.9年,其中一般债券7.7年、专项债券14.2年,与2020相差不大,但相较于2019年则有所拉长。2019年,地方债平均发行期限10.3年,其中一般债券12.1年、专项债券9年。近两年地方债发行期限延长,其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吉富星指出,我国近年来结合国家战略和规划不断优化调整债券投向,从政策和规则上强调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逐步提高了长期债券发行占比,突出预期收益和融资期限的匹配度,降低了期限错配风险、缓释了债务风险。同时,部分债券品种结构发生变化,导致期限结构也随之变化。例如,2015年起陆续发行的置换债、早期的土储债等期限相对较短,近年来上马的“两新一重”领域的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则期限较长,一定程度上拉长了债券的整体发行期限。 “专项债期限拉长,体现了地方政府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变化,也有利于减小地方政府债务偿付压力。例如,若债务期限平均为5年,每年政府要偿付20%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若期限平均为10年,每年只需偿付10%的本金及其利息。”毛捷谈道,但同时也要警惕债务期限延长带来的一些问题,如项目跟不上资金,导致资金长时间闲置等。 从利率来看,近几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有下降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降低了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成本,维持了财政的可持续性。2021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3.36%,其中专项债平均利率为3.41%,分别较2019、2020年均有所下降。 “成本低、期限长、透明化的政府债券,成为地方政府稳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方式。但横向对比其他主要经济体,我国的政府债券利率还是偏高,在财政处于紧平衡和部分地方财政运行困难的态势下,仍可继续探讨降低利率的可行方式。”吉富星说。 适度举债 提升效能 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部署,2022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这其中,发挥好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至关重要。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近日明确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合理确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优化专项债券使用方向,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需要;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合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地方债是当前我国财政政策稳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发力点和着力点,要遵循量力而行、精准支出、安全持续、提升效能等财政工作的客观规律和科学理念,保持适度举债规模,重视债务资金的使用绩效,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同时,重视公共支出自身的规模和结构,发挥地方债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的作用。”毛捷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支出也要量力而行。光靠“增长跑赢债务”往往保障不了财政可持续,因为随着经济增长恢复,社会的公共需求也会增加,公共支出的规模和结构随之也会变化,可能出现债务膨胀的不利局面。为此,要更加重视公共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据了解,当前专项债的发行使用仍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主要体现为优质项目储备不足、资金使用仍存纰漏、“借新还旧”影响效能、用途泛化和收益下降等,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翻烧饼”“半拉子工程”等现象。 “针对专项债发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强项目储备、优化投向,围绕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一批供需共同受益、乘数效应大的短板、弱项领域和建设条件充分的项目,并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各项施工准备,加强债券项目绩效监管,防止资金闲置低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吉富星表示,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可以适度加快债券发行节奏,以匹配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对稳投资起到一定托底作用,缓解地方财力困难,并稳定各方预期;同时,围绕重大战略、规划和当地实际,加强项目整体谋划、优化投向和效率,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补短板和杠杆作用,形成各类资金合规、高效、协同投入,切实保障重大民生、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尽可能撬动社会投资。
2022年2月11日,财政部党组召开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
2022年2月11日,财政部党组召开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动员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奋发有为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就做好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作了部署。
四方面二十二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
四方面二十二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对外公布。《方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方案》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是关键,科技和服务、制度保障、激励约束这三方面是重要支撑,整体构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绿色消费的完整制度政策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副司长常铁威说。 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加强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 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绿色消费是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我国大力引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理念正在全社会逐步普及。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创建绿色商场500多家。2021年前三季度,餐饮外卖平台提供小份菜商家同比增长25.4%,购买外卖选择不带餐具的已超1亿人次。去年“双11”期间,节能电风扇、节能中央空调成交额同比分别增长274.1%和118.1%。 特别是,汽车绿色消费发展迅速。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占新车销售比例跃升至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我国汽车总量的2.6%,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一半左右。据有关机构测算,相比传统燃油乘用车,现有新能源乘用车每年在使用环节减少碳排放约1500万吨。 与此同时,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的现象,绿色消费需求仍待激发和释放,促进绿色消费的长效机制也需加快构建。“绿色消费对供给生产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撬动作用、对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吸引力的提升作用、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这些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增强。”常铁威说。 《方案》系统设计了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包括4方面22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则是第一项重点任务。 “《方案》将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作为绿色消费的重要内容,部署的第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提出加强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对各类消费主体明确责任要求,鼓励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刘琼说。 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 在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方面,《方案》提出,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设施建设改造。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低碳建材下乡活动。大力发展绿色家装。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方面,《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 《方案》还提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最低占比。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市场化用户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 在公共机构大力推进消费绿色转型,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涉及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场馆等。全国共有约158.6万家公共机构,类型多、数量多、人员多,而且很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 “率先在公共机构大力推进消费绿色转型,不仅能够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绿色消费理念,降低运行成本,还能带动家人、朋友等身边人积极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在全社会促进绿色消费行动中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朱呈义说。 朱呈义表示,按照《方案》部署安排,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适当提高党政机关公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在公共机构内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备力度。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为促进绿色消费,《方案》提出,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消费品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效拉大峰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储能和用电。逐步扩大新能源车和传统燃料车辆使用成本梯度。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和计量收费。(记者 陆娅楠)
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财政政策是重要的宏观调控...
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财政政策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 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面对新形势,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发力?记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 减税降费加力,助企轻装前行 一块八层楼高的玻璃什么样? 去年,山东省金晶集团成功生产下线3.3米×23米的超白玻璃,再次刷新了世界纪录,23米的玻璃竖起来就有八层楼高。 玻璃越长出现缺陷的概率越大,对生产稳定性、吊装储运的要求越高。正是对质量控制、存储运输等方面技术工艺的不断创新探索,让金晶集团的产品遍及国内外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汽车、高铁及“鸟巢”、国家大剧院等大型标志性建筑。 “这几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为我们制造业企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金晶集团副总裁朱永强深有感触。2021年度,公司累计享受税收优惠超过1.27亿元。其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款1000余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减免税款1700余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亿元。 “减税降费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我们将这些资金用于产品研发,不断加强技术革新,提升技术水平,为企业发展蓄积后劲。”朱永强说。 2021年,我国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持续实施降费措施,并出台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轻装前行,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约1.1万亿元。 为了把减税降费红利落实落细,各地积极探索针对性举措。浙江省创立“一指减负”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企业应用端通过“一指查询”“一指评估”“一指办理”,清楚地知道减什么、减多少、怎么减,税务服务端推行“一表+零证明+零审核”的即时退税机制,加快退税办理速度。为更好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畅通诉求收集、快速响应渠道,江苏省徐州市税务局坚持“线上+线下”议题征集模式,设立“我对税务局有话说”信箱。 “从数据看,全省减税降费政策获益最大的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量排名前列的也是这三大行业,减税降费政策‘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逐步形成。”浙江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邬达贵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要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邬达贵认为,减税降费对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还将继续显现。 财政资金精准发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马蓝、川牛膝、黄栀子、厚朴……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20种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6万亩,中药材铺就了当地农民的致富路。 “财政资金在这里点‘土’成‘金’。”芦山县飞仙关镇凤禾村村委会主任李智说,2020年,村里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入股,农户以股东身份参与生产活动,获取保底分红收入和二次分红。农民由过去只有单一的务农收入,转向流转土地、就地务工、保底分红等多渠道增收。目前,芦山县以中药材种植为主导,发展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吸引不少游客前来打卡。 各级财政部门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去年预算安排1560.95亿元,同比增加100亿元。财政部联合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出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强化资金绩效评价。 创新机制,聚焦重点补短板。四川省建立动态管理、预警监测、帮扶补短机制,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为重点,每月对“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进行监测;山东省发行31.43亿元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专项债券,募集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农业节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供水一体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的29个重点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明确,今年将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 “我们将继续强化支农项目资金精准对接,加强资金使用方案审查,确保资金项目安排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张玲玲说。 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有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前不久,得益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的支持,四川省郡和商贸有限公司获得了1000万元贷款,化解了资金难题。郡和商贸是川藏物流(旅游)产业园项目建设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公司正常运营,保证了园区建设顺利推进。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正是中央下达给四川省的财政直达资金支持项目。去年以来,财政部将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27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总额2.8万亿元,总量增加1.1万亿元,基本实现了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 江苏省财政厅预算审核中心主任朱力介绍,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为处于“神经末梢”的县级财政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全省县级“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可用财力9168亿元,所有县级均足额保障,相关财政资金供给单位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均已按时发放。 直达资金机制有力保障了民生项目资金需求,资金使用更准、更快、更安全,缓解了市县财政民生支出压力,强化基本民生托底保障力度,使国家惠企利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资金精准直达,必须建立完善有力的监管机制。四川省创新机制,建立起全流程管控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结果运用。山东省依托监控系统,在日常监督中设置了25条监控规则,每天向市县推送预警疑点信息,及时叫停违规支出。数据显示,2021年中央下达的2.8万亿元直达资金中,目前各地区形成支出2.67万亿元,为有效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据统计,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中有510亿元用于保就业;1.92万亿元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民生支出,约占总支出的72%;惠及各类市场主体166万余家;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接近3000个,有效促投资、补短板;用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超过33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基层保工资保运转等。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形象地比喻:我国有五级财政,每级财政相当于一个钱包,以往的分配是从最大的钱包装进第二个钱包,层层转发至第五个钱包,最后把钱给群众或者市场主体。“现在有了直达机制,财政资金从第一个钱包直接送达使用者,大大缩减了资金的在途时间。”他表示,2022年要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结合实际扩大范围,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效率。 预算管理一体化,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强化预算资金管理是重要内容。2019年6月,财政部在全国启动部署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及调整、资金支付、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去年,山东省率先在省级财政应用这套系统,目前该省2022年度总预算编制、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覆盖率均达到100%。 预算管理一体化在实践中有力地促进了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山东省平邑县财政局副局长吕姣艳举例说,以前在预算编制中,将人员支出分为工资支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6项进行测算。如今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进一步细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24项,而且会根据人员工资、职务职称自动测算,“既精准,操作起来又好用。” 让预算资金管理有“火眼金睛”。去年年中,山东省财政厅对6个2022年拟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开展财政评估后,将其中4个项目评估结论定为“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两个项目评估结论定为“不予支持”,并初步压减2022年预算2.3亿元。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博物馆通史展陈列布展项目压减预算1500万元。”山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副处长吴国昭表示,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做到事前评估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相结合,事中监控与问题整改、调整预算相结合,事后评价与项目延续、预算编制相结合,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成效是全国的缩影。目前各地省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经上线运行,并逐步覆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 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促进了相关部门提高政务效率。陕西省财政厅国库处处长尚海涛表示,这一系统初步形成了以项目为源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无项目不预算”“无预算不支出”,既有顺向环环相扣的控制机制,也有逆向动态可溯的反馈机制,实现了财政系统与银行、税务、统计等系统的数据衔接和实时汇聚,对预算资金项目全程追踪、问效、问责,为相关部门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政务效能提供了支持。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强对全国预算管理数据的分析应用,进一步发挥好预算数据服务宏观政策制定和完善预算管理的作用。 “2022年将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刘昆表示,接下来将把资产、债务、绩效、政府采购等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通过一体化系统开展2022年度预算管理。加快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力争年内在符合条件的中央部门推广实施。”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对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财政部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意识,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统筹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服务保障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增强做好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财政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和干部监督的政治属性,准确把握巡视和干部监督的职能定位,积极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 统筹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是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是政治监督;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巡视和干部监督的首要职责是政治监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财政部党组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从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的高度,统筹谋划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财政部各级党组织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能放心。 统筹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讲政治是具体的,“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巡视和干部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财政部党组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各项举措,聚焦“四个落实”开展内部巡视,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靠前监督,督促干部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是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内在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巡视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是有效实现监督全覆盖、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制约的有力举措,是提升监督效能、促进内部治理的必然要求。财政部党组注重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巡视和干部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丰富完善监督举措,连通断点、打通堵点、增强合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在决策部署、统筹配合、成果运用等方面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聚焦政治监督,保障事业发展,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财政部党组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强化对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保障,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 坚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监督,自觉担负起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财政部作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一是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持续深化对政治巡视定位的理解把握,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扎实推进巡视有形有效全覆盖。党的十九大以来,财政部党组先后派出36个巡视组,对68家部内单位和3家归口管理基金公司开展巡视,对7家单位开展巡视“回头看”。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27条具体措施,明确要求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巡视谈话必谈“一把手”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巡视报告单独列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严格执行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日常谈话机制、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制度。三是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结合政治机关建设专项巡视,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健全完善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机制,把政治素质考察落实到人头、具体到事例,按照“一单位一册”建立政治素质档案,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政治关,为干部精准“画像”提供依据。 坚持精准科学,加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监督,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首先要做好本职工作、种好“责任田”,聚焦核心职能,围绕主责主业,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推动财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聚焦履行财政职能职责情况开展巡视监督,落实担当责任。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财政资源的统筹和分配、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内部巡视聚焦核心职能,重点督查被巡视党组织将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的情况,着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履职尽责、善作善成。二是聚焦有为有位、注重实绩开展监督,激发担当动力。修订完善《财政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注重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先后对26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29名为决战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10名援藏援疆援青干部进行提拔重用。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干部及时调整、严肃追责。三是聚焦精准甄别、精准问责开展监督,保护担当闯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甄别、综合研判,明确容错情形条件、规范纠错处理程序、强化容错结果运用。加强对信访举报的精准分析、重点查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妥善为干部澄清正名。 坚持突出重点,加强选人用人和日常管理监督,着力推动用人环境清朗、政治生态清明。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把严的要求贯穿领导管理的全过程,以从严管理监督保障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聚力专项整治除痼疾。突出对选人用人质量和导向的监督,建立选育管用全过程、全链条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抓好选人用人风气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违规违纪行为。聚焦阶段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坚持常态化治理,形成长效化机制。二是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聚焦优势互补增实效。建立选人用人检查与巡视深度融合机制,坚持“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反馈、同步落实”,借力巡视利剑作用,更好发挥选人用人“风向标”功能。三是推进日常管理监督全覆盖,紧盯“关键少数”抓重点。强化监督重在防范的理念,及时发现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紧抓实“关键少数”,带动对“绝大多数”的监督,结合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盯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高风险领域,强化流程管控,着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视整改,推动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视什么、纠正什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解决问题、落实整改成效、完善治理体系。一是激发内生动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巡视反馈即是整改开始,严肃反馈巡视意见和问题清单,要求被巡视党组织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对账对表、任务明确。压实被巡视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增强外部推力,凝聚巡视整改监督合力。建立有序衔接的全流程整改监督链条,巡视机构充分发挥统筹督促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担负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干部职工关心关注、反映较多的问题,盯紧盯实,多措并举督促整改到位。对巡视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成立由部党组成员任组长、相关司局共同参加的整改督促指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组织开展巡视整改督查、巡视整改“回头看”,全面评估整改效果。三是用好巡视成果,发挥“闭环”效应。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了解的“活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供有关单位参考,对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完善制度,推动标本兼治。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领导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巡视和干部监督贯通融合。坚持以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系统观念和协同理念,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框架设计、运行机制完善等方面,统筹推进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一是深化巡视和组织人事工作融合。推动巡视和组织人事机构职能理顺整合、人员编制一体管理,既发挥组织人事部门在知人识人、选人派人方面的优势,又发挥巡视岗位教育、培训、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根据干部工作经历、能力素质、特长专业,把一些领导干部放到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岗位历练,进一步考察其是否敢于担当、善于斗争,能否秉持公心、坚持原则。把表现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在巡视一线接受锻炼和考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二是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的统筹整合作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具体措施,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会商研判、线索处置、整改监督等工作,加强巡前、巡中、巡后的协同配合。巡前加强问题情况沟通,共享各类监督信息;巡中实现力量手段互补,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内控内审专项检查;巡后共同推动整改落实,做好问题线索移交,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三是建立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审计监督、内控监督协同配合。健全日常信息月度沟通、重点问题季度通报、全面情况年度总结、紧急要情口头告知的综合沟通机制,形成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政策举措共同研究、专项工作协同配合、资源力量联动配置的协作模式。 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巡视和干部监督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全党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财政部党组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统筹做好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为切实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在深化理论学习中强化思想武装、坚定政治方向。财政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以学习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干部从党的非凡历程中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更加有力有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前进方向、凝聚奋进力量。二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统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主要内容,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升政治能力,坚决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三是在心怀“国之大者”中锤炼政治担当、强化政治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国之大者”的政治内涵,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是否全面落实党中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和要求,作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履行好财政职责使命的政治担当,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把握监督规律特点,在全覆盖监督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以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把制约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找出来,把群众反映最多、最有意见的问题找出来;以目标为着眼点,强化求解思维,精准有效地推动问题解决,完善管理流程,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以结果为落脚点,加强监督成果在班子建设、干部选拔、评优评先中的运用。二是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找准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的关键点、要害处,以点带面促全局。将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融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深入思考、系统谋划,既抓主要矛盾,又抓矛盾的主要方面,针对重点单位打破巡视次数限制、开展“回头看”,针对“关键少数”守住“重要关口”、强化全面监督。三是坚持系统与要素的辩证统一,推动不同监督主体良性耦合。巡视和干部监督点多线长面广,既要明确各类监督力量的职责边界、找准“坐标点”,又要夯实贯通协调的工作基础、形成“一盘棋”,谋划工作通盘考虑、出台政策相互衔接、力量摆布统筹兼顾,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提升巡视和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权威高效、程序严密、配套齐全的巡视制度体系。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和流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机制,探索建立巡视反馈、共性问题通报、整改促进、整改评估等机制。二是健全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抓好《财政部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细化落实,完善政治素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健全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机制,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三是健全完善同向发力、优势互补、力量叠加的贯通融合机制。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推动建立财会监督与巡视、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用好已有监督成果。探索建立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共商共享、协同协作、互助互补,发挥力量整合与系统优势的叠加效应。
财政部网站29日消息,为了保证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
财政部网站29日消息,为了保证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及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关要求,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印发《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全文如下: 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下简称中央一体化),进一步优化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和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财办〔2020〕13号)以及财政国库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一体化试点部门(以下简称试点部门)及其所属相关预算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财政拨款资金、教育收费专户管理资金、单位资金的支付管理(以下简称资金支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资金支付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通过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中央一体化系统)办理业务。 第四条 除单位资金中按往来收入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支付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根据预算指标、国库库款或有关账户余额情况拨付资金。 第五条 试点单位应当按照中央一体化试点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以下信息维护管理工作: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卡卡号、公务卡卡号等与预算执行业务有关的人员类信息; (二)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实有资金账户信息; (三)单位财务公章等电子印鉴信息; (四)其他需要试点单位维护管理的信息。 第二章 用款计划 第六条 用款计划主要用于财政国库现金流量控制及资金清算管理,不再按项目编制。财政拨款资金和教育收费专户管理资金应当编制用款计划,单位资金暂不编制用款计划。 第七条 试点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当月开始生效,当年累计支付金额(不含单位资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已批复的用款计划。 第八条 试点单位应当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严格依据预算指标(含部门预算“二上”控制数)、项目实施进度以及用款需求等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上报调整用款计划。除特殊情况外,试点部门不得代替所属试点单位编制用款计划。 第九条 试点部门审核汇总所属试点单位用款计划后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预算指标、库款情况等批复分月用款计划,不再向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下达用款额度。 第十条 财政部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生成国库集中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按时签章发送人民银行,作为人民银行与代理银行清算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依据。用款计划变化导致国库集中支付汇总清算额度调整的,财政部及时将调整结果发送人民银行。 第三章 资金支付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试点单位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时,应当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填报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国库司)对资金支付申请集中校验(审核)后,向代理银行发送支付凭证。代理银行根据支付凭证支付资金,不再对试点单位资金支付进行额度控制。试点单位原则上应当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未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试点单位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具体流程如下: (一)试点单位按规定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填报资金支付申请。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的,试点单位在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时预生成支付凭证并按规定加盖电子签章(签名)。 (二)财政部根据预算指标和批复的用款计划对试点单位资金支付申请进行控制。预算指标的基本控制口径为:单位、指标类型、资金性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底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预算项目、金额。用款计划的基本控制口径为: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资金性质、支付方式、指标类型、金额。 (三)中央一体化系统根据预设的校验规则对资金支付申请进行校验,校验不通过的,转为试点部门人工审核;试点部门人工审核后提交资金支付申请,系统校验仍不通过的,按规定转为财政部(国库司)人工审核。 (四)校验(审核)通过后,财政部(国库司)将支付凭证发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支付资金后,向财政部和试点单位发送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回单,作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会计核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 按照支出活动的具体特点和管理要求,资金支付分为以下类型: (一)购买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包括所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以及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特定范围内的支出。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购买性支出,资金支付申请应当匹配政府采购合同。中央一体化系统校验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收款人信息、合同金额等信息,校验不通过的原则上不允许支付资金。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特定范围内的购买性支出,资金支付申请应当按规定匹配相关合同或协议。中央一体化系统校验相关合同或协议,校验不通过的原则上不允许支付资金;无法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按规定转为人工审核。 (二)公务卡还款。公务卡发卡银行应当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向财政部(国库司)按时提供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试点单位比对持卡人报销还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信息后,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卡还款。 公务卡原则上只能用于公务支出活动。 (三)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和离退休经费(以下简称统发工资)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统发工资预算指标余额不足时,中央一体化系统对试点单位进行预警提示,试点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时补足预算指标。未及时补足预算指标的,由试点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自行发放工资。 (四)委托收款。试点单位办理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委托收款业务时,应当提前指定用于委托收款的预算指标。委托收款扣款时,代理银行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发送委托扣款申请,系统验证通过后自动进行资金支付。 委托收款预算指标额度不足时,试点单位可以另行选择预算指标,或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三条 除下列情形外,试点单位不得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一)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按合同约定向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二)确需划转的工会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应缴或代扣代缴的税款,以及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工资代扣事项; (三)暂不能通过零余额账户委托收款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四)按规定允许划转的科研项目和教育资金; (五)财政部(国库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代理银行应当在营业时间内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并在人民银行(国库局)规定的清算时限内向其发送已完成支付的申请划款凭证及所附划款明细,申请清算资金。除另有规定外,超出营业时间代理银行原则上不办理资金支付。 代理银行完成资金清算后,应当按日对资金支付明细信息进行核对;发现错误的,及时告知财政部(国库司)、人民银行(国库局),并按规定办理更正。 第十五条 资金支付完成后,因技术性差错等原因误用预算指标或支出经济分类的,试点单位应当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填报支付更正申请,经系统自动校验或人工审核后,更正相关信息。涉及国库集中支付汇总清算额度调整的,财政部(国库司)及时将调整结果发送人民银行(国库局),同步更正信息。 第十六条 资金退回业务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因收款人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的当年资金退回或项目未结束的跨年资金退回,代理银行应当将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不得转存银行内部账户,在匹配原支付凭证的当日(超过清算时间的,于下一个工作日)将资金退回国库,并生成财政资金退回通知书发送财政部和试点单位。财政部(国库司)和试点单位根据退回通知书进行会计核算,并恢复试点单位相应预算指标。 (二)除另有规定外,项目结束或收回结余资金导致的资金退回,试点部门应当通过其实有资金账户汇总相关资金,按规定填写一般缴款书或银行汇款单后,统一上缴国库。财政部(国库司)和试点单位根据相关回单进行会计核算。 (三)对于错误缴入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试点单位应当向代理银行开具资金退回凭证。代理银行按资金退回凭证退回资金后,向试点单位发送回单。 第四章 资金支付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 教育收费专户管理资金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进行集中校验和人工审核后,直接拨付到试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再由试点部门转拨。具体流程如下: (一)试点单位按规定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填报资金支付申请。 (二)财政部根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教育收费专户资金余额等校验审核资金支付申请,审核通过后向教育收费专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凭证。教育收费专户开户银行支付资金后,向财政部发送相关支付凭证回单,作为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因收款人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发生资金退回的,教育收费专户开户银行应当在匹配原支付凭证信息后,向财政部报送财政专户退款通知书,同时将资金退回教育收费专户。财政部根据财政专户退款通知书进行会计核算,并相应恢复试点单位预算指标。 第十八条 单位资金包括资金收入管理、资金支付管理、支付更正管理和资金退回管理。 (一)资金收入管理。试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当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及时向试点单位发送账户收款及余额变动信息,试点单位应当根据资金到账通知书,按单位资金收入、往来收入、退回资金三种类型对入账资金予以确认。 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转入试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财政拨款资金,按照往来收入管理。 (二)资金支付管理。试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根据中央一体化系统发送的支付凭证办理单位资金支付。除另有规定外,试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原则上不得接受中央一体化系统以外的单位资金支付指令。 属于单位资金收入的,试点单位按规定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填报资金支付申请。中央一体化系统根据预算指标及账户余额信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支付应当对应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向试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凭证。 属于往来收入的,试点单位按规定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填报资金支付申请。中央一体化系统根据试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余额信息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向试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凭证。 (三)支付更正管理。属于单位资金收入的,试点单位应当按规定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填报支付更正申请,经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完成更正。 (四)资金退回管理。退回资金中能够匹配原支付凭证(信息)的,试点单位应当自行确认是否恢复对应的预算指标;无法匹配原支付凭证(信息)的,按照往来收入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财政部(国库司)对资金支付组织开展动态监控,核实疑点信息,及时纠错纠偏。 第二十条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规定通过中央一体化系统对属地试点单位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查询和监管,不再对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前置审核。 第二十一条 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试点部门在资金支付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照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负责本部门及所属试点单位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及所属试点单位编制用款计划,审核汇总所属试点单位用款计划; (四)配合财政部对本部门及所属试点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试点单位在资金支付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单位预算使用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用款计划; (三)按规定填报资金支付申请,预生成有关电子凭证,并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 (四)配合财政部及主管部门对本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有关商业银行在资金支付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与财政部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有关规定办理账户和资金支付业务,定期对账。严格按照中央一体化系统发送的支付凭证支付资金,不得违规支付资金,不得占压挪用资金。接受财政部监督,业务办理情况纳入财政部年度综合考评。 (二)按规定开发与维护代理中央一体化资金支付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与财政部、人民银行联网,按要求向财政部、人民银行反馈资金支付相关信息。妥善保管有关支付凭证及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 (三)按照与人民银行签订的资金支付清算协议及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清算等业务,定期对账,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作出规定的,按照现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资金支付具体业务细则按照有关中央一体化试点操作规程办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有...
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1月25日,国新办召开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了去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兜牢“三保”底线 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符合预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与2019年相比增长6.4%。其中,税收收入17.27万亿元,增长11.9%;非税收入2.98万亿元,增长4.2%。财政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和价格上涨带动,2021年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从财政支出看,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万亿元,增长0.3%。中央部门支出下降,腾出更多资金支持地方、支持基层。 从支出结构看,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3.5%、7.2%、3.4%,均高于总体支出增幅。 许宏才介绍,为兜牢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财政部门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等手段,保障县级财政资金充足。2021年,用于增加地方财力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13.2%,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增长8.5%,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长11%。总体看,过去一年基层财力持续提高,县级“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让中央财政资金高效下沉到市县基层。2021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2.8万亿元中,分配市县1.8万亿元,体现了增量资金向基层倾斜的要求。截至12月31日,实际形成支出2.67万亿元。目前所有资金全部分配到了资金使用单位,共安排项目43万多个。 从用途看,支持保居民就业超过510亿元;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民生支出超1.92万亿元,约占总支出的72%;相关直接惠企支出累计超过6000亿元,惠及各类市场主体166万余家;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超过3300亿元;安排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重点项目接近3000个,累计资金超过1.3万亿元,保障农田水利、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有序开展。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向全面乡村振兴平稳过渡,2021年中央有关补助资金在2016年至2020年连续5年每年增加20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亿元。资金分配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 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 2021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精准实施减税降费,突出支持制造业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许宏才介绍,在“十三五”期间累计减税降费超7.6万亿元基础上,2021年又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在“强基础”方面,2021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在“攻关键”方面,财政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在“抓重点”方面,财政加强对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的支持;在“推改革”方面,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大幅精简预算科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为科研人员潜心钻研营造良好环境;在“重引导”方面,注重发挥税收政策作用,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 “除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外,2021年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且允许企业按半年或者前三季度提前享受优惠。2021年前三季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兑现的减免税额约3300亿元。”许宏才说。 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许宏才表示,2022年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一是坚持总量和结构并重,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保持财政支出在较高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存量和增量资金,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二是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避免地方因财力不足而在减税降费上打折扣;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 三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全国人大批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65万亿元。2022年要优化专项债券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需要。 四是增加转移支付,保障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能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着力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通过资金直达和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等方式,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五是严控政府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强化各类预算支出编制、审核和管理,全过程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六是合理把握政策力度,增强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评估和把握财政收支政策。合理安排赤字和债务规模,有效防范风险。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的紧密配合。
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对《财政机关行政处...
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对《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修订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修订,严格按照有关上位法规定,调整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完善听证规则;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需要,聚焦解决行政处罚听证实践中反映的问题;三是坚持高效便民。 修订后的办法对财政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作出调整。一是新增部分听证事项,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种类纳入听证范围;根据会计法、资产评估法等规定,将“责令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责令资产评估机构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纳入听证范围。二是删除部分听证事项,根据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情况,相应删除“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等听证事项。
记者19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
记者19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推动力量。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针对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要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鼓励创新、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意见聚焦平台经济领域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突出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突出加强和改进监管,突出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意见强调,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意见明确,优化发展环境,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给予优质小微商户一定的流量扶持。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发挥平台的市场和数据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全球化发展水平,鼓励平台企业开展模式创新。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18.3%,二季度增长7.9%,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609680亿元,增长8.2%。 一、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285万吨,比上年增加1336万吨,增长2.0%。其中,夏粮产量14596万吨,增长2.2%;早稻产量2802万吨,增长2.7%;秋粮产量50888万吨,增长1.9%。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1284万吨,增长0.5%;小麦产量13695万吨,增长2.0%;玉米产量27255万吨,增长4.6%;大豆产量1640万吨,下降16.4%。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887万吨,比上年增长16.3%;其中,猪肉产量5296万吨,增长28.8%;牛肉产量698万吨,增长3.7%;羊肉产量514万吨,增长4.4%;禽肉产量2380万吨,增长0.8%。牛奶产量3683万吨,增长7.1%;禽蛋产量3409万吨,下降1.7%。2021年末,生猪存栏、能繁殖母猪存栏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0.5%、4.0%。 二、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6.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5.3%,制造业增长9.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4%。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2%、12.9%,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8.6、3.3个百分点。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分别增长145.6%、44.9%、33.3%、22.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8.0%;股份制企业增长9.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9%;私营企业增长10.2%。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3%,环比增长0.42%。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3%,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 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9750亿元,同比增长38.0%,两年平均增长1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98%,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三、服务业持续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全年第三产业较快增长。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17.2%、14.5%、12.1%,保持恢复性增长。全年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比上年增长13.1%,两年平均增长6.0%。12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3.0%。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7%,两年平均增长10.8%。12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0%,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保持在60.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四、市场销售规模扩大,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长3.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558亿元,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65亿元,增长12.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93928亿元,增长11.8%;餐饮收入46895亿元,增长18.6%。基本生活消费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饮料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20.4%、10.8%。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9.8%、18.8%。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环比下降0.18%。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0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042亿元,增长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 五、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较好 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比上年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3.9%。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4%,制造业投资增长13.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4.4%。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9433万平方米,增长1.9%;商品房销售额181930亿元,增长4.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9.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1%。民间投资307659亿元,增长7.0%,占全部投资的56.5%。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7.1%,快于全部投资12.2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2.2%、7.9%。高技术制造业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5.8%、21.1%;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60.3%、16.0%。社会领域投资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卫生投资、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4.5%、11.7%。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环比增长0.22%。 六、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91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出口217348亿元,增长21.2%;进口173661亿元,增长21.5%。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3687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24.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6.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8.6%,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508亿元,同比增长16.7%。其中,出口21777亿元,增长17.3%;进口15730亿元,增长16.0%。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6047亿元。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涨幅高位回落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7%。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3%,衣着上涨0.3%,居住上涨0.8%,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4%,交通通信上涨4.1%,教育文化娱乐上涨1.9%,医疗保健上涨0.4%,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1.3%。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1%,鲜菜价格上涨5.6%,猪肉价格下降30.3%。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上涨0.8%。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8.1%,12月份同比上涨10.3%,涨幅比上月回落2.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2%。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11.0%,12月份同比上涨14.2%,环比下降1.3%。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降低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平均值下降0.5个百分点。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本地户籍人口为5.1%,外来户籍人口为4.9%。16-24岁人口为14.3%,25-59岁人口为4.4%。12月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全年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加691万人,增长2.4%。其中,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增长4.1%;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增长1.3%。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432元,比上年增长8.8%。 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1%,两年平均名义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农村居民1893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0,比上年缩小0.06。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997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8%。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中间偏下收入组18446元,中间收入组29053元,中间偏上收入组44949元,高收入组85836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6%,两年平均名义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6%,两年平均增长4.0%。 十、人口总量有所增加,城镇化率继续提高 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2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52‰;死亡人口10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311万人,女性人口6894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88(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822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5%;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14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0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9835万人,减少1157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全国人户分离人口(即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50429万人,比上年增加1153万人;其中流动人口38467万人,比上年增加885万人。 总的来看,2021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主要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