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发布日期:2024-08-20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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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8月份以来内蒙古中东部、东北、西北地区东部遭遇的暴雨洪涝灾害,8月1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内蒙古、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5省(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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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发布时间:2024-08-20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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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针对8月份以来内蒙古中东部、东北、西北地区东部遭遇的暴雨洪涝灾害,8月1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内蒙古、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5省(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针对8月份以来内蒙古中东部、东北、西北地区东部遭遇的暴雨洪涝灾害,8月1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内蒙古、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5省(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