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1 15:03:00
来源: 工业能源科市财政局下达拨付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 近日,市财政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27.24万元和市级配套资金300万元,共计2827.24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相关旗区开展2024-2025年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2024年以来,我市遭受了风雹灾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给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也给农牧民和灾区群众生活带来了困难。针对受灾困难人员,及时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准确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下达拨付冬春救助资金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市财政局通过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抓实抓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通过“一卡通”集中统一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及时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