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2177号《关于对农牧业企业品牌打造、肉产品冷链运输和开设店面销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的建议》已收悉,经商农牧、发改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肉类品牌知名度低,产品附加值不能充分体现”恳请支持事项的答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1﹞48号)相关要求,自2021年以来,市本级每年安排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品牌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大力开展品牌宣传、大力开展品牌产品营销相关工作,建议关注农牧局官网,积极报名参与电商平台、旗舰店、展会推介活动。
二、针对“冷链物流服务、设备不完善”恳请支持事项的答复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是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全力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发展,我局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加大资金支持,现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远能肉食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现已开工建设,部分旗区也已陆续配套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等设施。下一步我局将会商相关部门,出台补贴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区域性农产品冷链物流节点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政府也将集中招商冷链物流企业进驻鄂尔多斯,并给予物流补贴,降低我市农畜产品的冷链运输成本,加快补齐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短板。
三、针对“开设店面成本高,经营压力大的问题”恳请支持事项的答复
为推动改善我全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市颁布了《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条例紧密结合鄂尔多斯实际,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加大了政府扶持力度,针对个体工商户租房用地成本高这一问题,条例中明确“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且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民营经济组织的项目用地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此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84号)精神,更好地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市财政也对应出台相关减免办法,请参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减免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2﹞107号)文件按规申报。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