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27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0-29 14:59 来源: 【字体:        
李文君委员:
  您的《关于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坚持优化金融环境,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推进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不断助力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多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与民营小微企业沟通对接
  (一)搭建主动联系平台,架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桥梁。
一是建设完成鄂尔多斯市公共数据平台,2024年接入478个部门,其中市本级80个,接入数据目录6884个,资源指标 118618个,总数据量达 11.1亿条。二是建立市领导“点对点”包联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印发《鄂尔多斯市市级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和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工作方案》(鄂党办发〔2023〕19号),34名市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 100 家、商会组织 34 个、银行2家,市、旗区两级领导累计走访民营企业 916家,开展联系走访活动1525 次,召开座谈会,联谊会等 219 场次,协调解决问题 207 条。三是搭建市、旗区职能部门与民营企业“面对面”交流互动平台,通过“暖心安企敲门”“亲清会客厅”“亲清下午茶·政企话发展”等行动和民营经济大讲堂、恳谈会、座谈会等活动,推动各级职能部门与企业家、专家学者面对面谈思路、商对策,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市、旗区累计举办各类对接联系民营企业活动 40余场,服务文旅、商贸、金融等各类企业近500 家次。
  (二)拓展内外联动平台,打造各类资源要素互联互通新渠道。
  一是聚焦要素共享。指导8家龙头企业与75 家市内外知名企业、基金、科研院所成立鄂尔多斯产业发展联盟,举办企业家与科学家“握手”、鄂尔多斯-西双版纳双城民营企业家对话考察等活动,为我市企业走出去、各类资源要素引进来搭建起双向互动渠道。二是聚焦人才互动。印发《关于加强联络交友工作服务四个世界级产业实施方案》(鄂党统发〔2022〕36号)和《关于广泛联系、主动对接在外人才、乡贤的通知》(鄂党办发〔2023〕19号),统计鄂尔多斯籍在外人才乡贤233 人,积极以“南燕北归”为主题,开展海内外鄂尔多斯人联络、联谊等活动,搭建生活服务载体和携手合作平台,推动更多鄂尔多斯籍优秀人才助力家乡建设。三是聚焦经济合作。依托外埠商会资源优势,邀请近50 家区外优秀民营企业参加“链”上鄂尔多斯专场招商会4场。积极开展知名商会、企业走进鄂尔多斯招商推介系列活动,先后邀请广东、浙江、天津等地知名商会和上海复星集团等知名企业来我市考察调研,洽谈合作10次,争取更多优质资源汇聚鄂尔多斯。
  (三)用好排忧解难平台,帮助民营企业卸下包袱专心发展。一是优化法律服务质效。灵活运用总商会人民调解、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民企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等方式,因企施策破解涉法涉诉难题,累计办理合规案件24件,对15名企业责任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成功调解案件30件,标的额372.63万元;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企业诉求7件,帮助5家企业办理缓交诉讼费 717 余万元。二是营造安心发展良好环境。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鄂纪发〔2023〕1号),在推动纪委监委干部与民营企业面对面深入了解的同时创新“柔性执纪”工作模式,工商联作为“中间人”,先后邀约11名涉案企业负责人与纪委监委干部在工商联办公场所进行谈话,以实际行动让企业家感受温暖与厚爱。三是启动清廉民企建设行动。制定清廉民企认定标准,逐步开展清廉民企认定工作,努力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腐败治理的体制机制,由点到面助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四)搭建融资对接平台,统筹各类信息与金融领域共享,成功开发自治区首个融资对接线上服务平台--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通过“融资服务+信用评价+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互联网+政务+金融+大数据”融资服务链,联通全市 4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信贷业务全流程“无感式”数据查询。截至目前,平台入驻企业9360家、服务机构 151家,累计促成融资 63.23 亿元。同时,大力推广各类融资服务平台,截至目前银税互动平台 2024 年以来向银行推送企业 21479 户、贷款 1807笔,贷款总额 11.93 亿元;政府采购云平台累计开展“政采贷”业务 70 笔,累计金额 1. 74 亿元,电子保函开函成功 427 笔,替代保证金 4207.73 万元。
  二、畅通融资对接渠道,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环境
  (一)不断完善金融保障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方案(2022-2024年)》(鄂府发〔2022〕109号)和《鄂尔多斯市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实施方案》(鄂银发〔2022〕37号)等“一揽子”政策,设立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两个单项评价指标,激励增加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金融政策保障体系迭代完善。
  (二)积极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督导金融机构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各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普惠小微贷款稳步增长。
  (三)健全政金企对接长效机制。围绕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融资需求,建立分领域融资项目库,及时征集全市融资项目截至目前,共征集发改、工信、能源、农牧、科技等11个领域326 个融资项目,融资需求达933.05 亿元,并已同步向各金融机构推送。全市共举办政金企对接会5场,为104家企业现场授信,签约金额达 1015.38 亿元。
  (四)持续降低融资成本。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降低利率让广大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综合融资成本在下降。截至目前,全市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4.25%,同比下降 0.42 个百分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89%,较年初下降 0.69 个百分点。通过一次降准为法人机构释放长期资金1.77亿元,积极为下调贷款利率和增强机构放贷能力创造空间。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建立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按月开展政金企对接,持续抓好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大力开展“金融助企纾困行动”和企业信贷提升行动,持续推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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