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婧委员:
您的《关于加大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金融支持力度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当前正在抢抓“双碳”机遇,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风光氢储车”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构筑世界级新能源产业。2023年全市在建新能源项目 187个,总投资同比增长 265.7%。2024年以来,我市持续强化融资政策引导,不断畅通融资对接渠道,积极推动产业基金落地,全力支持新能源产业。截至目前,全市金融机构为各重点产业链企业累计发放贷款 50.81亿元,贷款余额 283.79 亿元、同比增长 4.8%;累计向“风光氢储车”五大产业企业发放贷款 22.74 亿元。
一、科学规划,超前构筑新型能源产业体系
我市当前正在积极探索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产业耦合发展的协同模式,重点在氢能产业的先行先试中取得突破,打造多能互补、多能协同、多能供应的新型能源供给与产业体系。一是印发《“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鄂府办发〔2022〕74 号),完善煤炭、电力、油气、氢能、新能源“1+5”规划体系。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能源领域碳达峰系列实施方案》(鄂能局发〔2023〕220 号)、《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鄂府办发〔2023〕78 号)、《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 年)》(鄂府发〔2024〕5号)等文件,结合全市新能源产业布局及资源分布情况,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耦合发展。二是围绕氢能制备、储运、加注以及燃料电池、高端化工装备制造行业,积极引进氢能装备制造企业7家,培育链主企业1家,在建拟建电解槽 1030 套、氢燃料电池电堆 30000 套、动力系统 32000 套,主要布局上游电解槽组装生产及下游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氢燃料电池电堆生产。三是我市于2021年8月加入全国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计划通过4年应用试点,推动制氢,储氢、运氢、加注全产业链条与市场消费相结合,为氢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基础。2022年3月,印发《鄂尔多斯市支持上海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政策》(鄂府发〔2022〕34号),对整车、加氢站建设、降低加氢成本等方面予以支持。四是整合传统能源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科研单位和金融机构等优势资源,推动成立新型能源产业发展联盟,助力新能源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2023 世界新能源新材料大会,取得了各界广泛关注。
二、长远谋划,强化融资政策引导
一是金融政策保障体系迭代完善。绘制“金融服务重点产业链发展、金融产业体系、金融服务平台”三张图谱,制定《金融支持“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工作方案》(鄂金办发〔2023〕12 号)、《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方案(2022-2024 年)》(鄂府发〔2022〕109号)、《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实施方案》(鄂银发〔2022〕37号)等政策措施,拟定〈鄂尔多斯市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方案(2024-2026 年)》(2.0版)、《鄂尔多斯市金融支持“六个工程”2024 年重点任务清单》等方案举措,将新能源重卡、绿氢、风光、储能等重点产业链纳入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为每个产业链匹配 1-2个主办银行,同步建立产业链长与主办行长定期会商协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融资难题。
二是加大金融赋能实体经济表彰激励力度,探索建立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担当社会责任等方面,对驻市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证券营业机构分别设置指标及分值权重,按年度进行考评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全面促进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2024年3月,印发《鄂尔多斯市 2023 年度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业绩考核先进金融机构的通报》(鄂财资服发〔2024〕1号),评选出支持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金融、民营企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资本市场融资等6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 14 家。
三、精准服务,畅通融资对接渠道
一是精准引导信贷投向。围绕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融资需求,建立分领域融资项目库,及时征集全市融资项目。截至目前,共征集发改、工信、能源、农牧、科技等11 个领域 326 个融资项目,融资需求达 933.05 亿元,已同步向各金融机构推送。二是加大产业链精准服务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六个工程”市直各牵头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金融精准服务“六个工程”战略合作协议》,持续优化金融顾问服务质效,推动产业链、资金链协同发展和渗透融合。三是健全政金企对接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政金企对接会5场,为104 家企业现场授信,签约金额达1015.38 亿元。成功举办2024鄂尔多斯市金融赋能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金融支持“六个工程”新质生产力基金发布仪式,围绕金融支持“六个工程”、助力“三个四”工作任务、助推企业上市挂牌,分别与 28 家自治区金融机构:6 家券商签约。各金融机构将在未来3-5 年内,对我市重大项目、民营经济、新能源、绿色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
四、创新模式,鼓励发展产业基金
一是精准服务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积极组织券商等专业团队,开展企业上市“一企一策”培育工作,全面诊断重点科创企业的业务、经营、财务、风险、公司治理等,借助专业力量帮助企业及早找准问题、规划好上市路径。目前,我市重点推动上市企业12 家,其中上市待审核企业3家,数量居全区第一;辅导备案企业2家;7家企业拟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辅导备案。二是推动发展产业基金。印发《鄂尔多斯市促进产业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鄂府办发〔2024〕18号),计划3年内按照五个“100”的基金产业发展目标,逐步形成地区千亿级规模的产业基金集群,以大基金带动大产业、以大投资促进大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目前,我市新设1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级产业基金及专业子基金规模达到 190亿元,累计完成项目投资 155个。
下一步,我市将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加快完善新能源产业产融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政金企活动,共同推进金融惠企政策与重点产业融资需求高效对接,积极推动新能源项目早日落地实施,不断壮大我市新能源发展规模体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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