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8 15:56:00
来源: 工业能源科《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支持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府发〔2017〕173号)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对综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通过制定《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产业资金的使用范围、职责分工、使用规范、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相关事项,从而更好地推动综保区建设和产业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支持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府发〔2017〕173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五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制定背景、适用对象、遵循的原则以及专项资金的负面清单。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两条,明确了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空港物流园区的具体职责。 第三章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规范共两条,明确了综保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规范及建设项目相关要求。 第四章产业培育发展资金使用规范共五条,明确了产业发展资金扶持企业的主体、方式、过程及审核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共四条,明确了空港物流园区、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进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共两条,明确了《办法》外的其他情形和执行时间。 四、文件施行时间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执行。 政策链接: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