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函〔2022〕477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2〕174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至 11月24日对以下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被检查单位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尔多斯市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鄂尔多斯市机动车尾气监测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鄂尔多斯市排污权交易中心、鄂尔多斯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具体内容包括:会计核算是否遵守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财务报告是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编报,财务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内部控制是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建设和完善,以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检查工作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477—8581657
电子邮箱:2111564003@qq.com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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