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继续把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以支农“大投入”促进乡村“大振兴”。
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严格按照一号文件要求,把握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紧盯农牧业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围绕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在改造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和美乡村等重点领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支撑引导作用,强化资金投入规模。2023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各类支农项目资金25.22亿元,较2022年增加8.54亿元,增长51.20%。
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础上,优化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加大对粮食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农牧业产业扶持资金占比,以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高效发展。安排衔接资金1.55亿元,计划支持150个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项目。安排专项资金4.2亿元,计划兑现市级农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支持奶业振兴、羊绒羊毛高质量发展、瓜果蔬菜小杂粮特色产业、优质肉牛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绩效导向,进一步健全支农资金全过程绩效监督体系,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刚性约束。狠抓支农资金执行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减少执行中新增沉淀。着力压实旗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涉农资金使用上的主体责任,指导旗区细化任务目标,梳理工作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强化指导和督促,切实保障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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