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采取多样化监管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1 来源:政府采购科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财政局面向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市直属园区发布了《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工作提示函》。
    通过发函提示方式,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政策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执行,做好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工作二是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做好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工作三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主管预算单位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指定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做好执行情况报送工作
    2023年,我市财政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能,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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