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和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精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日趋规范,但部分预算部门(单位)编列年初预算还较为粗犷,仍存在支出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编列不精准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剂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到位率,近期,市财政局充分借鉴自治区及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本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市本级预算执行中“预算科目调剂”、“预算级次调剂”、“预算项目调剂”等不同类型的调剂事宜进行了流程性的规范,针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调剂划定范围。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契机,调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审核流程,简化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调剂申请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会同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自觉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减少预算调剂的随意性,共同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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