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紧紧围绕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经济财政工作中心,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范围,为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宣传培训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预算科、监督检查科、税政科、信息网络中心组成。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科室、单位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整章建制,严格考核。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加大了信息更新、办事公开等赋分,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直接挂钩。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信息公开失真、违法公开现象,导致决策失误、行政过失、社会公众投诉败诉和失泄密事件的,本年度该科室、单位及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
(三)规范权力,依法行政。开展全面推开权职梳理、流程规范和风险监控“回头看”工作,并将各科室、局属单位工作规程汇编成册,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财政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有效确保全市财经秩序健康有序起到了标本兼治的积极作用。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及局里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自治区、市有关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的规定的事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的年终考核挂钩。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务求实效。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凡是属于公共服务的“窗口”科室,实行首问责任制,极大地方便了来我局办事的群众。除了在网络上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外,我局还想方设法利用其他形式和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我局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同时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使我局各项政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政务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局公开相关目录,对2012年的财政类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对目前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自2009年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网上回复率达到了100%。
(三)不予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各条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2013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网站建设。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和社会各界需求,对网站栏目进行一定的调整,切实保证网站信息内容充实丰富,栏目设立准确有序,为进一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撑。
(二)明确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准确的管理机制,对信息上网的标准进行准确界定,做到有据可依,对应该上网的信息要迅速发布,对不应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三)提高服务性。加强公众互动栏目的建设,提高网站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向着建立服务性政府的目标迈进。
(四)强化公开时效性。严格考核通报制度,督促科室单位及时报送信息,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投稿工作,每日将比较优秀的公开信息发向,向市政府门户提供优秀的信息来源,共同努力做好宣传工作。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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