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3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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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自治区各考区2024年11月25日启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证书集中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按照报考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时间(不含公休日及节假日)、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领取证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服务】【合格证明下载】选择初级,输入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审核并领取。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地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如下:


考生领取证书后,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该系统(即:进入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会计人员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档案记载相关事宜的公告》,可以申请2024年度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记载。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会计网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