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购买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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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26家鄂尔多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市直属国有企业。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2023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工作要求
  1.2024年10月上旬开始实施具体检查工作,第三方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开展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文本格式和购买主体的要求形成工作底稿,撰写完整的检查报告,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于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2.第三方机构检查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第三方机构工作底稿。
  3.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
  (五)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30万元(第一包13个单位,预算15万元;第二包13个单位,预算15万元)
  二、购买主体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五、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10月10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847789807@163.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表;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报告关键页>;
  5.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
  8.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411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纸质版装订成册,并进行胶装)一式两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
  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周丽丽    电 话:0477-8581692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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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购买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0:15:00

来源: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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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购买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26家鄂尔多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市直属国有企业。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2023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工作要求   1.2024年10月上旬开始实施具体检查工作,第三方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开展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文本格式和购买主体的要求形成工作底稿,撰写完整的检查报告,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于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2.第三方机构检查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第三方机构工作底稿。   3.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   (五)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30万元(第一包13个单位,预算15万元;第二包13个单位,预算15万元)   二、购买主体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五、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10月10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847789807@163.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表;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报告关键页>;   5.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   8.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411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纸质版装订成册,并进行胶装)一式两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   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周丽丽 电 话:0477-8581692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26家鄂尔多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市直属国有企业。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2023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工作要求
  1.2024年10月上旬开始实施具体检查工作,第三方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开展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文本格式和购买主体的要求形成工作底稿,撰写完整的检查报告,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于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2.第三方机构检查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第三方机构工作底稿。
  3.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
  (五)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30万元(第一包13个单位,预算15万元;第二包13个单位,预算15万元)
  二、购买主体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五、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10月10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847789807@163.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表;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报告关键页>;
  5.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
  8.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411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纸质版装订成册,并进行胶装)一式两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
  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周丽丽    电 话:0477-858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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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