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CZJ-FW-202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CZJ-FW-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2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开标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服务需求发生改变 更正内容: 1. (1)原公告开标时间:2022年2月12日 上午09时00分更正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2)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2日上午09时00分更正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2. 新增服务需求内容: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相应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2个自然日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且达到验收标准,逾期未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采购人将直接废除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供货时间、安装调试时间、产品质量等,供应商承诺的时间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范围内,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时间范围和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时间:2022年2月10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方式:0477-8581667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0日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于2022年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CZJ-FW-2022001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30000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采购清单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 3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ordoscz@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单位会联系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截止日期后发送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2.资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截图; (4)“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截图。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2月12日 上午09时00分 地点:线上投标(将响应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ordoscz@163.com)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2日 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财政局4楼401室 六、其他要求 (1)请供应商按时将响应文件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ordoscz@163.com,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响应文件的,采购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2)本采购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正本一份)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只需将要求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到指定邮箱即可,评标结束,评标结果会进行公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主体: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77-8581667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财政年鉴(2021)》编撰服...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财政年鉴(2021)》编撰服务 二、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北京博睿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157号6层625号 252000 三、公告期限 自发布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 凡是对本公告内容提出疑问,请与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方式:0477-8581607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
一、项目名称 财政课题研究。 二、采购结果 序号...
一、项目名称 财政课题研究。 二、采购结果 序号 课题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1 《全面推动鄂尔多斯市预算绩效管理:理论、政策、路径研究》 国科智华咨询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501室 2 《鄂尔多斯市民生财政可持续性研究》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三、公告期限 自发布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凡是对本公告内容提出疑问,请与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方式:0477-8581607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法治财政建设考核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法治财政建设考核要求,现就我局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坚持将依法行政各项重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确保财政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已将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目前没有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财政权力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报请政府调整本级权责清单。调整后的《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权责清单》事项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处罚8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承接执法重心下移事项4项。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建立完善《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局党组决策集体研究制度》等制度办法,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上,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积极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以及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全面提升理财效能,保障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完善财政体制。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各旗区实际财力情况,合理划分市与旗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配套比例,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旗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市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更加合理。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实施。报请市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圆满完成对22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6.5亿元,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加强。坚持树牢长期过“紧日子”理财思想,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一律不予追加,全市一般性支出下降13.7%,“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9.2%。同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当年收回存量资金1亿元。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确保财政权利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和财政运行发展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定期研究调度、定期推动落实,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具体化,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以廉政教育为抓手,织牢廉政风险防控网,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部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全面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强化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二是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专题调研及实施效果评估,加强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新冠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跟踪落实。据统计,2020年共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82.93亿元。通过合理授权、责任清晰、信息公开的原则,逐步实现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自政府采购备案制实施以来,政府采购现仅保留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非招标采购方式和限额标准以上进口产品两项审批事项。通过政府采购活动全部网上运行,实现“无纸化”采购,率先实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功能,被自治区确定为第一批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试点地区,形成数据贯通、环环相扣的管理链条。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财政行政行为。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配合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财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受理2宗行政复议案件。 四、严格按要求公开相关事项,确保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从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执法人员名单以及检查对象名单都已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并随机指派执法人员、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的具体时间、流程和内容。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严肃的惩处,并将处罚结果进行了公示。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不断创新方式、拓展范围,为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充实完善鄂尔多斯财政局内外网站内容,在网站上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目,公布领导分工,对党务内容、政策法规等进行及时公示公布。公布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主动公开事项,并且所有公开事项都要进行保密审查。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发布了64条信息。开设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国务院政策信息”和“财政数据专栏”。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对申请事项及时公开。同时,通过财政网站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在外网“局长信箱”和“咨询反馈”专栏中设置了问询窗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签发、清理和备案的要求,将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调研、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法律审核、统一编号、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网上公开。2020年我局共制发2件规范性文件,已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并向市司法局备案。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制理论学习。坚持把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列入机关年度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在学习研讨时,中心组成员踊跃发言,谈认识、心得体会,有力带动了全局学法知法活动开展。同时,以讲座形式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各支部围绕学习计划,自主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了学习效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实施了《推行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我局执法人员以及报考执法考试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等内容。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2020年“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张贴海报等方式重点宣传宪法,同时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鄂尔多斯市12·4民法典网络知识有奖竞答”活动,通过网上竞答方式积累法律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观摩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利用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财务云(账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财务云(账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于2021年7月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CZJ-FW-2021003 项目名称:财务云(账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主体: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预算金额: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财务云(账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财务云(账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 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期。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方式:咨询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 上午09时30分 地点:开标地点(现场投递)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日 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财政局4楼412室 六、其他要求 (1)请供应商按时将响应文件送到指定地址,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响应文件的,采购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2) 本采购项目采用纸质开标。(一正两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主体: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报名邮箱:ws15352847122@163.com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77-8581667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0〕173 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0年11月9日至 12月5日对以下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被检查单位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鄂尔多斯市总工会、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水利局、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执法局、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宣传部、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鄂尔多斯市林草局(含二级单位林业国际合作援助项目办公室、林业信息中心)、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含二级单位产品质量检验所、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所)、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党校、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发展局、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鄂尔多斯市信访局、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具体内容包括:会计核算是否遵守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财务报告是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编报,财务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内部控制是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建设和完善,以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检查工作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477—8581657 电子邮箱:2111564003@qq.com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0年 11 月5日
为不断促进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为不断促进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深入解决全市教师后顾之忧,经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2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全市中小学绩效工资政策。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市财政通过2019年调整预算预留了相应的政策调整资金,同时配合教体、人社部门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今年以来,考虑到该项政策迟迟未能落地,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市财政局一方面以督办函形式督促教体部门尽快开展发放绩效工资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另一方面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对市直属各类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中小学绩效工资发放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同时于9月底共同完成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审批工作。 近期,根据市教体局申请,市财政局将2019年9月-12月和2020年全市绩效工资所需资金2.2亿元第一时间下拨到位,其中拨付市直属学校0.3亿元,市直学校将于近日考核、公示后依规发放到教职工手中;按既定政策市级配套比例补助各旗区1.9亿元,要求旗区尽快将市级补助资金连同旗级配套及时足额到位。此次发放绩效工资惠及2.1万人,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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