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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

      针对近期京津冀地区暴雨洪涝灾害,8月1日,财政部、应急...

    2023-08-02 朗读

      针对近期京津冀地区暴雨洪涝灾害,8月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三省(市)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此外,7月31日,财政部拨付8.42亿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河北等12个省份开展水旱灾害救灾等相关工作。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

    2023-08-02 朗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资〔2023〕625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摸底调查结果,结合实际,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方案》(鄂财资发〔2023〕112号)的通知。   《工作方案》要求,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实现资源统筹。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实现全面覆盖。各旗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区分资产类别明确盘活方式,有针对性地盘活资产,实现因地制宜。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激励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   《工作方案》明确,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正在修订《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资产盘活制度化。二是实施条码化管理,以“一体化”为依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一卡一物一签”,实现对固定资产从购买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三是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四是加强资产调剂,区分资产利用效率、使用频率和使用价值,采取部门内部调剂、跨部门(地区、级次)调剂、转变用途调剂低位阶部门使用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五是实施公物仓管理,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推动资产的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六是加快资产出租或者处置进度,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待报废资产,单位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置,去除冗余资产,减轻资产管理包袱。   

  • 市财政局下达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2022年度考核评优...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2022年度全市县处...

    2023-07-31 朗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2022年度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对各旗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2022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81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以及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领导班子获得“优秀”等次。   按照《鄂尔多斯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办法(试行)》(鄂考发〔2021〕2号),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处级领导班子下达奖励经费。其中,25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国企各奖励50万元,3个旗区、2个经济开发区各奖励1000万元。   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经费的下达,有助于进一步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确保各旗区(园区)、各部门(单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我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为具体抓手,奋力谱写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及时下达2023年重点产业和工业园...

      近期,我市积极争取2023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

    2023-07-31 朗读

      近期,我市积极争取2023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5968.57万元,涉及6个开发区及16个企业奖补。   奖补资金用于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制定、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绿色示范项目、工业园区发展,为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节能降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奠定了基础,为助力地方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门将强化资金监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市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近日,财政部下达了我市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

    2023-07-31 朗读

      近日,财政部下达了我市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7200万元,苏里格经济开发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区获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我市将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将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化工产业集聚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管理,高质量完成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任务。目前,两个项目正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包括智能监管、智能预警设备安装,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搭建等,将通过智能化、信息化程度提升,有效防控园区安全风险。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鄂尔多斯市2023年6月财政收支情况

      现将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

    2023-07-28 朗读

      现将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入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月完成54.2亿,较上年同期(48.9亿)增加5.3亿、增长10.8%,其中市本级当月完成19.9亿,较上年同期(10.4亿)增加9.5亿,增长91.3%。   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54.5亿,较上年同期(491.6亿)增加62.9亿、增长12.8%,其中市本级累计完成227.1亿,较上年同期(178.5亿)增加48.6亿,增长27.2%。(地方财政总收入1221.4亿,较上年同期(1173.3亿)增48.1亿、增4.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394.6亿、降2.9%,上划自治区税收272.3亿、降1.1%,占比分别为32.3%和22.3%)。   分性质:税收432.9亿、增3%,非税121.6亿、增70.1%,占比分别为78.1%和21.9%。   分部门:税务部门526.5亿、增14.3%,财政部门28亿、降10%,占比分别为95%和5%。   分地区:准旗108.1亿、增6.2%,伊旗81.6亿、增3.1%,东胜39.6亿、同口径增长2.9%,鄂旗25.9亿、同口径增长12.7%,乌审旗23.6亿、增19.1%,达旗20.2亿、增17.7%,前旗11.8亿、增3.1%,康巴什7亿、增23.1%,杭锦旗6.2亿、增24.4%,市本级227.1亿,高新2.7亿,空港0.5亿,成陵0.2亿。   二、支出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月完成87.4亿,较上年同期(97.6亿)减少10.2亿、降低10.5%,其中市本级当月完成13亿,较上年同期(11.3亿)增加1.7亿、增长15%。   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9.7亿,较上年同期(439.5亿)增加20.2亿、增长4.6%,其中:民生支出300.3亿、增2.1%,占比65.3%。   分地区:准旗82.1亿、降2%,东胜62.8亿、增40.2%,伊旗59.2亿、降14.1%,达旗35亿、增1.7%,乌审旗33.2亿、增12.6%,鄂旗25.6亿、降5%,杭锦旗22.2亿、增3.2%,前旗21.7亿、增12.9%,康巴什16.6亿、增45.3%,市本级96.1亿,高新3.1亿,空港1.6亿,成陵0.5亿。   另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4亿,较上年同期(27.8亿)增加14.6亿、增长5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8亿、增7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1.1亿,较上年同期(28.4亿)增加102.7亿、增长361.6%(主要是4月支持中小银行发展兑付专项债券资金支出91亿元,其中:市本级72亿元,准格尔旗19亿元)。

  • 花钱更问效——102家中央部门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5日,随着财政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门公布2022年度部...

    2023-07-28 朗读

      25日,随着财政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门公布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年一度的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拉开序幕。据统计,共有102个中央部门同日“晒”出年度收支“账本”。   记者查阅各部门决算“账本”发现,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4个部分。各部门均公开了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9张报表,涵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以及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财政部国库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修改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部门公开的说明中,“三公”经费支出既与全年预算数对比,还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   “这些变化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三公’经费支出的资金来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说。   与此同时,中央部门继续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数量。数据显示,今年随同中央决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表的数量增长到699个,比上年增加113个。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更加充分展示预算资金的产出和效果,有利于促使各部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在部门评价方面,财政部持续推动改进部门评价工作,督促部门加大对重点民生支出和体现核心职责的事业发展类项目评价力度,逐步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在财政评价方面,今年,财政部共确定52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选择40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2022年度中央决算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参阅,报告数量比上年增加4个,涉及资金500多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表示,持续加大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向老百姓交出“明白账”,是打造阳光财政的必要之举;另一方面,也推动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更加重视提升工作绩效。   近年来,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中央部门“账本”晒得越来越细,查阅也更加便捷。中央部门公开的决算信息除了发布在各部门官方网站外,公众还可以通过登录财政部网站“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专栏集中查阅。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中央部门在公开决算后,还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单位决算。   “今年是中央部门连续13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已形成了较成熟规范的做法,积累了大量丰富的信息。”汪德华说,下一步,要通过社会各界努力,进一步用好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推动打造阳光财政。

  •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 ...

      为确保上级学生资助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支持脱贫地区巩固...

    2023-07-25 朗读

      为确保上级学生资助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于近期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1359.7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710.74万元,自治区直达资金639.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9.6万元)、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30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389万元,自治区直达资金915万元)、2023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2951.3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284.5万元,自治区直达资金25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11.8万元),共计5615.04万元,共惠及全市9个旗区和4所高校,近13.98万名学生受到资助。   专项资金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补助,不但保障了各项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更是满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有力促进教育公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掌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工作开展进度,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下达扶持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资金 助...

      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力...

    2023-07-25 朗读

      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已于近期向2022年至2024年期间认定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乌审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和康巴什区下达2023年市级扶持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资金600万元,共惠及上述4各旗区67所普惠性幼儿园。   专项资金通过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资金扶持,在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印发《鄂尔多斯市本级部门三年滚...

      为加快建立鄂尔多斯市现代财政制度,强化财政规划对部门...

    2023-07-24 朗读

      为加快建立鄂尔多斯市现代财政制度,强化财政规划对部门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近日,市财政局印发《鄂尔多斯市本级预算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一、明确编制原则。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是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对规划期内一些部门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逐年更新的财政管理规划。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应与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   二、明确编制内容。承担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的部门,结合以前年度收入征收情况,分年度分项目预计征收情况,编制部门三年滚动收入规划;项目支出预算规划在编制年度项目预算时同步编制,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中的项目相同、金额一致;对实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支出规划,预算部门围绕本部门、本行业预期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财政支出保障范围,测算提出财政资金需求建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研究提出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   三、明确编制流程。预算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通过收集规划期间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部门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未来三年分年度资金安排和预期绩效,同步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并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控制数和已编制的当年部门预算草案,对本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市人大批复预算草案后,市财政局同步批复部门预算及三年滚动财政规划。